CIP選出6處場址 擺開陣勢,正式宣告參與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

2020-12-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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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選出6處場址,正式宣告參與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左為CIP台灣區董事總經理許乃文,右為CIP台灣第三階段計畫執行長侯奕愷。(CIP提供)

CIP選出6處場址,正式宣告參與台灣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左為CIP台灣區董事總經理許乃文,右為CIP台灣第三階段計畫執行長侯奕愷。(CIP提供)

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openhagen Infrastructure Partners, CIP)代表CI IV基金,今(4)日宣佈正式投入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依經濟部能源局即將於年底公告之區塊開發作業辦法進行,並公佈所選出之6處風場場址,包括渢汎、渢成、渢利、渢妙、渢佑以及福芳,分別位於新竹、苗栗、台中及彰化海域,6場址合併裝置容量上看6.3 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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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台灣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計畫執行長侯奕愷表示,CIP秉持一貫嚴謹的開發流程,於選址初期即進行審視,依據現階段可獲得之資訊盡可能排除環境保護區及敏感區位等限制,以確保所選擇之場址具有開發可行性。

倡議區塊開發應維持「項目制國產化」政策

CIP台灣區董事總經理許乃文說明,「渢」字由「氵」及「風」所組成,涵蓋了離岸風電最基本的兩項元素;其字義為宏大的風聲,象徵豐沛的風力資源,故選擇「渢」字做為CIP第三階段計畫之識別。

針對區塊開發之規則,許乃文指出,CIP在潛力場址開發階段肩負最高的國產化使命,從水下基礎、陸上變電站、風機零組件到所有的海事工程,在經過與本土台廠和風機系統廠不斷的努力,催生了本土產業鏈,但其經濟規模明顯不足。也因此,CIP倡議區塊開發應維持「項目制國產化」政策,以保障基本的經濟規模,延續本土供應廠商的投資量能。

把握現有利基,加速推動浮動式離岸風電

針對下一階段台灣的離岸風電發展,侯奕愷表示,浮動式技術已成全球離岸風電趨勢,且浮動式風場在亞太地區具有高度開發潛力,目前日韓政府均積極投入發展。CIP建議政府把握現有利基,加速推動浮動式離岸風電,在第三階段可規劃兩至三座、每座容量各100MW之浮動式風場做為示範計畫,如此台灣於2021年即可展開浮動式風場之開發,2025年迎來首座浮動式示範風場商轉,穩坐亞洲離岸風電領先地位。

侯奕愷也表示,為控制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各國政府陸續將2050年淨零碳排之目標納入法規。企業界亦積極響應減碳,包括RE100等相繼而生。CIP呼籲政府在氣候變遷議題上踏出堅定的一步,針對2050年淨零碳排設立明確的國家目標,以催生國內綠電市場,並提升供應鏈之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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