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等人日前爆出涉嫌收賄,遭台北地檢署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法院今(4)日認定陳超明無續押必要,裁定陳超明5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8個月。陳超明今日步出法院時表示,他非常非常委屈,絕對沒有收錢,更嗆要廢除《政治獻金法》。
陳超明日前被檢方指控施壓經濟部官員出席東吳大學公聽會,並以政治獻金方式收賄100萬,陳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則被控收賄50萬。台北地院今日提訊陳超明、梁文一,並傳喚前太流董座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到庭作證。
法院認為,雖然陳超明、梁文一2人否認犯罪,但2人相關證據已經調查完畢,已無串證可能,因此裁定陳超明500萬、梁文一1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且每周需到派出所報到1次。陳超明對此表示,他計畫選苗栗縣長,若交保金額太高,會影響鄉親投票意願,而且舉辦公聽會的前立委徐永明只用80萬就交保,希望法院斟酌。
梁文一則說,是因為他接受郭克銘陳情才讓陳超明身陷此案,對此感到非常內疚,能不能回到團隊還要看陳超明的意思。陳超明則說,當初會雇用梁文一就是因為他敢說真話、和自己吵架,且2人在本案中都沒有犯罪意圖,如果不讓梁回團隊,會顯得自己無情,但如果讓梁回去,有可能被法院作其他解讀,他在兩難之下難以決定。聽到陳超明的想法,梁文一在一旁不斷啜泣。
陳超明今日在法院向媒體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我絕對清白,我沒有任何貪污,給我休息一下,我會到立法院開記者招待會,謝謝。」陳超明步出法院時也說,他絕對沒有收錢。被問及有沒有拿100萬,陳超明則強調,那是合法的政治獻金,並憤怒的揮手表示「《政治獻金法》,把它廢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