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定綱:任何審查都不應當,事前審查更嚴重
奇異果文創總監劉定綱則表示,以出版自由來說,任何審查都不應當,除非審查涉及某些法益,且有被法律明文規定,例如公共危險、年齡分級,但這些通常是有人檢舉時,才會事後審查,而非事前審查,事前審查是更嚴重的情況。
劉定綱認為,如果已有既有法律,應該是立法院要檢討法律是否合宜,目前來說,文化部比較像執行單位,當然可以問之前都沒有執行,為何現在突然要執行?但公務員執行法律沒有裁量空間,有空間的是「怎麼執行」,他強調,「怪文化部是比較不合理的,應該回到《兩岸人民條例》上討論。」
吳政鴻:要一勞永逸就是立委推動修法
吳政鴻也認為,如果要一勞永逸,追根究底就是立委推動修法,把出版品從法條裡拿掉,他個人也希望朝這方面努力,但修法時間很長,在現有規範下,確實也只能遵守法規。
吳政鴻表示,若要遵從現行規定,那就要完善申請流程,對業界來說最關鍵的問題,是要在簽版權之前還是之後申請? 如果已經簽完版權、付了預付款,結果卻沒通過申請,這對出版社會是損失,但若是要在簽約前申請,因為一本書的版權,可能同時有4、5家出版社報價競爭,這堆出版社同時都來文化部申請的話,有足夠的人力審查嗎?
吳政鴻表示,過去曾討論過由民間公、協會協助,對此他們很樂意幫忙,但到底是要採怎樣的模式進行,這也需要公部門跟民間討論配套、凝聚共識。
趙政岷:為何英國的出版品不用審查,大陸的就要?
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理事長、時報出版董事長趙政岷則認為,《兩岸人民條例》是1993年修訂的法律,如今許多限制確實不合時宜,「台灣主流價值是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為何俄羅斯、英國的出版品不用審查,大陸來的就要?」他認為應該修法,或乾脆維持現狀。
趙政岷認為,若有妨害善良風俗、國家安全、台灣主流價值民意,該下架就下架,如過去日本的《完全自殺手冊》,在台灣出版後不久也遭下架,這類情況並非首例,但也不應過度解釋,出版社多數也是站在市場角度,不會單純為了政治目的去做書。
趙政岷強調, 台灣出版市場即便不大,但確實在華文世界佔有一席之地,現在許多中國、香港作家無法出書,都會來台灣出版,亞馬遜也把台灣放在電子書全球市場裡,靠的就是出版自由,「我們應該成熟到接受出版自由,有能力判斷會不會被統戰,如果每本都要送審,會跟主流價值有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