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化元專文:一篇遭致黨政軍媒體全面圍剿的投書

2020-12-12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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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懷琪不接受傅正的說明,進而先透過大眾傳播媒體,抨擊《自由中國》刊登文章的內容以及後續的處理方式。他為了此事,在二月十八日、十九日的《中央日報》、《台灣新生報》、《聯合報》及《青年戰士報》上連續兩天刊登「陳懷琪警告自由中國雜誌啟事」廣告,抨擊《自由中國》所發表〈革命軍人為何要以「狗」自居?〉一文,「捏造事實,分化團結,用污衊革命軍人之手段,以阿譽貴雜誌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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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懷琪主張根據當時軍方制度,現役軍官絕無同名同姓之可能,而且《自由中國》投書者之學經歷又與他本人一致,因此他指控《自由中國》刊載假冒他姓名的讀者投書一事,已違反「出版法」、刑法偽造文書罪,並表示將「訴請法院保護」。黨營和軍方的媒體,跟進宣傳陳懷琪批評《自由中國》的言論。《中央日報》先派記者採訪陳懷琪本人,二月十九日將此事做成一則報導,報導中不僅將陳懷琪的啟事原文再刊一遍,也全文發表陳懷琪原本要求《自由中國》刊登的「更正函」。隔天,官營的軍中廣播電台及復興電台又根據陳懷琪的談話廣播一番。

 

由於陣仗甚大,雷震友人認為陳懷琪背後應該有人支持,雷震則懷疑是警備總部,因為這樣的大手筆,「以一個中校之收入可以做到麼?這顯然有人在背後操縱」。十九日當日,雷震與夏道平、戴杜衡、殷海光等人開會,討論後續如何應對,決定由夏道平起草一份聲明書,經律師端木愷審閱沒問題後,送《聯合報》、《中央日報》和《公論報》發表。這篇《自由中國》啟事,除重申該刊已盡到代為聲明的義務外,更質疑陳懷琪啟事中稱投書者之學經歷與他本人一致的說法。因為《自由中國》刊登該則投書時,並未提及投書者之學經歷,不知道陳懷琪的說法根據為何?並表示必要時,《自由中國》會將一切直接間接的文件公布,由各界評斷。

《公論報》及《聯合報》都在隔日(二十日)就刊出這份聲明,但《中央日報》在十九日以「時間已晚」為由不收稿,二十日雷震又三度到《中央日報》瞭解狀況,該報稱需開會討論,直到二十一日下午才決定刊登,並於二十二日刊出。然而,二十二日同天的《中央日報》也刊載記者採訪陳懷琪逐點駁斥《自由中國》啟事的報導。從時序來看,《中央日報》沒有立即刊登《自由中國》啟事,應該是刻意要讓啟事與陳懷琪駁斥的採訪於同一日見報。

在陳懷琪及黨、軍、官方媒體的攻擊後,臺灣省政府新聞處二月二十三日以新一字第六七三號函通知自由中國社,囑在「發行人」欄裡登出「自然人」的名字,因此該期雜誌末尾的發行人欄寫明為「雷震」。《自由中國》則於三月一日出版的第二十卷第五期的一篇社論中,針對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做了詳細說明,並向陳懷琪提出呼籲,希望事情不要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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