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委員會之設置因政黨考量而導致立場一變再變,最終仍回歸原點,然值得討論的是,海洋委員會組織法三讀通過至今已逾兩年,施行日期雖是授權立法,卻因政府過度延宕而不作為,是否將形成法律真空期,而引發爭議,乃值得討論。
四、立法院未通過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行政院即停編相關預算之爭議
馬政府原本規劃將蒙藏委員會併入陸委會,但因民進黨反對,蔡政府已予以廢除,並規劃未來將依業務分別移撥到文化部、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陸委會。依行政院說法,認為依據「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原機關裁撤時,相關法規未及配合修正時,行政院可用行政命令停止辦理掌理事項。但因總預算案須於今年度8月底前送立法院,且不再編列蒙藏會相關預算,為周延起見,規劃在總預算案送出前,將先把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送立法院審議。
然而,行政院此舉卻引發未依法律程序執行之爭議。依「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暫行條例」第5條第5項規定:「《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後,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及以調整後機關彙整時,仍以調整前機關編列,惟應於行政院組織調整生效時,由新機關依規定承接執行。」
但立法院目前仍未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組織轉換程序仍處於未確定狀態,若按暫行條例規定,則仍應由調整前機關編列。目前立法院各政黨對於蒙藏委員之存廢仍有不同意見,除非立法院已決議廢止「蒙藏委員會組織法」,否則行政院應須依法編列預算以支應相關人事與業務所需,方為正常程序,而非由行政院先預告要立法院先通過廢止案,而不先編列預算,如此便宜行事,已招致行政院不尊重立法院之批評。
如今,行政院須重新審視總預算,亦應重新檢視蒙藏委員會之相關預算編列,其過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方為妥適。
五、部會南遷形成資源浪費、效率不彰有前車之鑑
前行政院長林全於跨部會會議中決定,海洋委員會與所屬海洋保育署將定於107年4月成立,並將海洋委員會設置在高雄,以接近在地化行動。然而,陳水扁總統主政時期,曾將漁業署從台北搬到高雄,當初將漁業署南遷之理由為貼近漁民心聲及合乎產業需求,且可提升行政效率、平衡南、北區域發展等。然而,由於該署高層仍需北上參與部會間開會協調,高層與相關人員在台北辦公時間,卻遠超過在高雄時間,部會南遷,卻反而造成更多行政資源浪費,進而影響到服務效能與品質。因此馬英九總統執政後,又陸續把原先南遷部門與人員分批遷回台北辦公,如今海洋委員會按行政院目前規劃,欲將之設置在高雄,將來是否將重蹈覆轍,造成經費浪費、機關間工作聯繫協調不易等問題,仍有待觀察。
總之,自民國99年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以來,仍有多個重要部會之組織改造尚未完成。過去相關部會組織調整未取得共識主要原因乃出自資源分配與本位之爭,並隨政黨輪替,而因不同政黨立場影響組織調整方向。「做實事內閣」如何聽取各方建議,摒除意識型態,順利解決爭議,以完成組織改造工程,相信各界都在關注。倘各部會與朝野爭議未歇,並無法在立法院達成共識,「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將於民國107年1月31日終止施行,政府可又得將「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暫行條例」再一次修法來展延施行日期,屆時果真是一延再延了。
*作者為國政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