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涉嫌土地開發、行賄官員等弊案,台北地院日前聲請延押遠雄董事長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獲准,雖他們不服均提出抗告,不過高等法院認趙、周2人涉有重罪,也有相關證人和事證須查證釐清,有羈押必要,11日裁定延押確定,2人將在看守所度過中秋。
高等法院1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北檢調查發現,由周勝考實際掌握的勝益營造,與遠雄建設私下合作密切,勝益營造也標到遠雄大巨蛋與其他建案的土方工程,懷疑周勝考利用議員職權,涉嫌包庇遠雄及自己旗下的公司。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檢察官提出的相關事證,認定2人涉及犯罪,羈押原因尚未消滅,聲請延押2人獲准。
高院聲明指出,趙藤雄說自己不知道秘書陸秀華銷毀行事曆,也不知道丁姓廉政官洩漏偵查行動,使有心人士可趁機買賣遠雄集團相關股票的事情,試圖藉此理由抗告。
周勝考則主張,他打電話給新北市政府政風處長李黎顯,是想主動善意提醒李黎顯關於廉政署搜索一事已有走漏風聲,而非要向趙藤雄通風報信。
但高院表示,北檢從周勝考與李黎顯的通聯記錄發現,周勝考當時說出「我是想了解後天早上的事情」、「就在你所在地的事情」、「你現在在那邊(廉政署)的事情啦」等語,認定周勝考有滅證或串證可能,且本案尚有證人許志堅等未到案,因此認定趙、周仍有羈押必要且裁准延押並無不當,將趙、周抗告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