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戰明年大選,民進黨中執會,今確認「2018直轄市暨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及「2018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草案,針對常引發議論的「政二代」狀況,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也明定「政治家族」條款,現任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直轄市市議員、縣市長的配偶及三親等親屬,參選選區是在這些公職所屬的選區或部分重疊,則不列入初選民調加權範圍。
不過,此項規定,僅限現任公職、曾任公職,如果全代會明年在台中市議員提名前台中市長張溫鷹女兒陳俞融、台北市議員提名現任新北市黨部主委,前立委余天女兒余筱萍,以及前北市議員陳嘉銘兒子陳彥丞等,由於都非父親、母親均現任公職,都還得視為獲得加權新人。
兩草案今天都通過,但仍須9月24日全代會確認。
初次參選人初選民調加權10% 35歲以下加權20%
選對會確認,送請中執會討論的兩個草案,直轄市議員部分,除了變動原先黨中央鼓勵35歲以下、多元背景新人參選市議員的構想,由畫出11個選區保障提名,改為全面民調加權,初次參選人初選民調得加權10%,35歲以下初次參選人初選民調,得加權20%,新住民背景有意爭取提名者,入黨沒有時限。
至於直轄市縣市長提名部分,除了連任縣市長提名,需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形同確立蔡英文總統得運作撤換尋求連任黨籍縣市長的機制,也特別制定「柯文哲條款」,以「非執政直轄市、縣市提名如有特殊考量,經中執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之」條文,保留和台北市長柯文哲可能的整合空間。
張花冠:入黨兩年才能提名不合理
據轉述,對針對2018大選,兩提名特別條例內容,今天執會雖然都照選對會版本通過,但仍有若干議論,例如,初次參選新人定義,連當選或只是參選過里長者都被排除,綠色友誼中常委陳勝宏就認為,有里長資歷者,不應被排除在新人定義之外,張花冠則認為,目前黨內公職提名條例,入黨需兩年,才能爭取提名的資格不合理,英系王定宇則認為,既然「政治家族」條款,是為了鼓勵新人,定義應該更嚴格,僅現任公職,及其所屬選區的條件,仍太寬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