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王光祥說他會「尊重林文淵組成專業經理人團隊」,林文淵因此說王光祥是大股東,只要公司獲利他也獲利,所以「之後這家公司就交給團隊好好經營,他不會干預」,顯然林也真信了,因此並未能照顧大股東的「需要與心理」。大股東當然難以忍受這種「錯把門神當正神」作的情況,自認出大錢拿下經營權、才該是「正神」的大股東,卻被晾在一旁。此所以不到2個月雙方就翻臉走人,而且總經理、財務長一起打包離開的原因。
因此對市場與企業而言,不論是要找門神或是要當門神,都有必須注意的「分寸」與彼此的權利義務,如果未能守住,這個戲就演不下去。林文淵說「不懂作錯什麼」,其實就是這個:錯把門神當正神。
另外一個教訓與重點是:拿下自然人董事吧。這次大股東要拔掉林文淵董事長職務,結果以林的能力與份量,卻連稍微對抗、鬥爭、甚至掙扎一下的餘地都沒有,原因就是完全未持股的林文淵,是以王光祥掌握公司的法人代表擔任董事,這代表其生死全部操諸於對方,說換就換。但如果是以自然人董事身份任董事長,雙方還有在董事會中較勁、對抗的空間,即使沒了董事長,還有董事身份。
今年台股市場最有看頭、也是最戲劇性的年度大戲,大同經營權之爭應可當之無愧,從公司派與市場派的對壘、到市場派內部的內鬥,都有值得借鏡、可為教材的手法供參考,市場與企業可多多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