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意識日益提升,網紅「館長」陳之漢更曾開直播時透露,在自家健身房遭男客人性騷擾,甚至後續還引發槍擊案。立法院院會今(29)日修正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條文修正案,將現行規定僅針對調戲異性者裁罰6000元以下罰鍰,無法適用同性猥褻事件,將異性改為他人,讓裁罰對象不僅限於調戲異性。
新北地檢署偵辦「館長」陳之漢槍擊案,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槍手劉丞浩及寶和會組長施俊吉。起訴書指出,陳之漢經營健身事業,跨足其他商品買賣遭致殺機,不詳人士花重金買凶殺人,寶和會接手後交由施俊吉規劃,花25萬元選定劉丞浩作為槍手,待勘查作案及投案路線後,替其付費加入健身房會員,用摸陳之漢胸部的等方式,製造日後犯案動機,犯案後火速投案爭取減刑。
因近年來同性猥褻事件日益增多,但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條文,僅有針對以猥褻的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處6000元以下罰鍰,因此並無法適用於同性猥褻事件。修法條文將現行條文內「異性」兩字,修改為「他人」。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明定,以猥褻的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處6000元以下罰鍰,讓裁罰對象不僅限於調戲異性。
修正後的立法說明內容,「社維法」第83條創設目的在維護社會善良風俗,對於以猥褻言詞、動作及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施以罰鍰,但相關情事若加諸於同性者,也有違反倫常之虞,所以裁罰的對象不應僅限於調戲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