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進黨立委張俊宏因全民電通掏空案被判刑確定,卻在發監前夕失蹤遭通緝至121年;他另涉一起背信案,高院15日判刑1年10個月確定,北檢表示,將併案通緝。
張俊宏在全民電通公司董事長任內,與公司監察人高文義涉嫌在公司遭清算期間,先後將公司款項4700多萬元出借給台灣奇楠公司,事後卻追討無門,造成全民電通損失。台灣高等法院15日依背信罪將張俊宏判刑1年10個月,維持原審量刑;高文義則減輕改判1年7個月。全案定讞。
在此之前,張俊宏涉全民電通掏空案已遭判刑確定,卻在檢方通知入監時未現身而遭到通緝,目前行蹤成謎。
張俊宏被控在全民電通董事長任內,與前女友林慧珍等人,涉嫌以購買房地、投資銀行等方式,掏空全民電通資產,最高法院2月13日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張俊宏4個月、1年7月、8個月,部分可易科罰金確定,應執行刑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刑期2年。
張俊宏原應在4月1日到案發監執行,但在執行前2天,張走進一棟大樓後即失去行蹤,執行當天也未現身;檢方認定他已逃匿,4月2日發布通緝,通緝時效至民國1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