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罰娼不罰嫖 警鑽漏洞釣魚逼瘋人
另外1位台中的小麗,則被警察釣魚釣到接近發瘋。她2006、2007年遇到的情形,是警察找假嫖客上門,跟她全部都做完之後,假嫖客按一通電話叫警察來。由於法律罰娼不罰嫖,小麗既被白嫖,又為警察做業績。小麗覺得,國家怎麼可以放任這樣的方式來白嫖妓女,甚至根本就是性侵?她若早知,根本不會答應。
小麗被釣魚弄得很疲累,被抓時就打給我們,有次我們用客人名字去查,發現那個人在2個月內,多次以同樣方式害其他小姐被抓,天底下哪有這麼巧的事?我們一面提抗告,一面籌開記者會對外發聲,小麗卻在記者會召開前一天說不能來了,表示公司要求她不能出面開記者會,公司的理由是:開了又怎麼樣?事情短暫披露,警察日後一天到晚來報復。我們那時真的體會到什麼是「很嘔」,感覺到「非法化」是那樣掐著小姐的喉嚨,就連小姐真的被欺負了,也沒有辦法出來說。
那種狀況底下,小麗變得越來越瘋狂,有一陣子我的手機裡全部都是她的求救簡訊。她疑神疑鬼,有次幫客人洗澡,客人手機響,她懷疑是警察打來,就自己披著浴巾離開了,或者在樓下便利商店看到1個人在看漫畫,她就認為是便衣警察。到了最後,我接到的是她瀕臨瘋狂的電話,她開始詛咒反對性工作除罪化的團體被強姦,我聽起來卻是強烈的無力感。我在想,如果這些事情永遠只有我在這裡接妳電話,這個社會的其他人永遠聽不到啊!
所以小麗的事情,反而加強我一種意志,想讓更多人聽到。我不斷鼓勵小麗,告訴她即使很怕曝光或被報復,還是必須做一些小小的、可能的反抗。
小麗逐漸在一些座談會上現身、和我合寫投書,一直到2008年馬英九總統任內開完性交易公民會議、警政署改變績效重點,使台中取締私娼的執法情況稍稍扭轉後,她終於舒緩。只是我在小麗的案例中,很清楚看到外在社會結構跟一個人的精神狀況的連結,也看到政策有多虛假,大家都知道台中市很盛行所謂的「八大行業」,放任酒店營業,卻掃蕩應召小姐。但像這類國家對於性工作者的暴力,平常很難浮在檯面上,媒體也不太可能拍攝到小姐們怎樣被騙、怎樣被整,但另1名文萌樓公娼官秀琴、「官姐」的死,一定程度讓社會大眾意識到,性工作者過著半地底下的生活、過著痛苦的勞動。
性產業早已存在 社會意識卻未平常化
官姐從1997年開始的反廢娼運動裡,一直是最衝、最敢,臉孔完全曝光站在第一線的。廢娼後,官姐和3、4個小姐合開私娼館,2006年卻遇上行政院長蘇貞昌揚言拚治安績效,否則半年內下台。蘇貞昌當時的33個重點工作包括取締色情,可是官姐當時負債,經濟壓力大到她不可能歇業半年避風頭,她甚至來日日春借錢週轉。我們很驚訝。錢當然願意借,但這實在不像官姐的作風,想不到正在釐清官姐的狀況時,過了2天,她就回東北角的老家附近跳海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