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斯遭此挫折,並沒有任何時間來得及深想。返回托雷多,將錢袋交給了普雷沃,就去對付一幅肖像畫,這是一位權貴人士家人的委託,身為卡斯提亞議會成員(Council of Castile)的紅衣主教費爾南多‧德格瓦拉(Cardinal Fernando Niño de Guevara, 1541-1609)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權勢極大。多米尼克斯用寫實的辦法來處理這一件委託,卻生出了事端。宗教裁判所的鷹犬們嗅出了味道,卡斯提亞議會效忠西班牙王室,集立法司法於一身,在收復格拉納達、驅趕摩爾人的行動中居功厥偉。那希臘畫家肯定是別有用心,竟然將主教大人紅色聖袍之下的白袍鑲上了蕾絲花邊,聖袍的袖口也露出了耐人尋味的花邊,袍裾之下竟然是一雙棕色的皮鞋。這是甚麼意思?難道不是為新教張目嗎?
一張傳票將多米尼克斯招進了法庭。多米尼克斯是名人,主教更是聲名顯赫,因之這一趟對簿公堂吸引了很多人的視線。面對這滑稽的指控,多米尼克斯心平氣和回答:「肖像作品,無非是畫出我的眼睛所見而已,不增也不減。」當庭釋放,多米尼克斯在觀眾的大笑聲中優雅地踱出法庭。法官怒斥灰頭土臉的異端裁判所官員:「簡直荒謬!你們正經事不做,去找那畫家的麻煩!」
事情沒有完,這位主教大人竟然在世紀末成為宗教異端裁判所的審判官,那個時期,異端裁判所大開殺戒,作惡多端。一六○○年,主教大人將要升任樞機主教,為了慶祝,家人殷勤地商請多米尼克斯再為主教畫像。這一回不但有花邊,而且有眼鏡。眼鏡這個東西是科學的產物,西班牙尊崇唯一宗教,嚴拒改革,拒絕科學,堅持走抱殘守缺的中世紀老路,因此在高階神職人員的肖像上絕對不會出現「眼鏡」這樣的新事物。異端裁判所捲土重來,又一次將多米尼克斯傳喚到案,要他對主教大人臉上的「那個東西」做出解釋。多米尼克斯面露微笑,簡單答說:「離開了那個東西,主教大人啥也看不見……」話音消失在轟然而起的笑聲中。多米尼克斯再次施施然離開了法庭,回家去了。
無論埃爾‧格雷考對費爾南多主教的觀感如何,這幅肖像仍然是一幅傑作。藝術家並非只是畫他所看到的,也畫出了人物的性格與內心活動。主教生活奢侈,因其位高權重而無人敢非議。他的奢華,他對好東西的喜愛在畫面上一覽無遺。主教陰沉、長袖善舞的性格也被表現得非常清晰。尤其是主教的左手緊握扶手椅所顯示的內心緊張,深得藝術史家讚譽。圍繞著這幅畫衍生出的故事,更是藝術史上的奇葩。後世的人們欣賞埃爾‧格雷考的藝術成就之時也為藝術家的機敏、聰慧、勇敢與沉著喝采。
*作者為美籍華文作家,生於紐約曼哈頓,1949年滯留中國,1987年成功返美。曾任教於美國國務院外交學院、約翰.霍普金斯國際關係研究所,現任美國《漢新月刊》專欄作家。本文選自作者新著《神的兒子──埃爾.格雷考》(三民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