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蛋工程外牆圍籬被陳情民眾寫滿了抗議標語。(王彥喬攝)
巨蛋工程外牆圍籬被陳情民眾貼滿了抗議標語。(王彥喬攝)
巨蛋工程外牆圍籬也被陳情民眾寫滿了保護老樹的要求。(王彥喬攝)
在光復南路上已可見少數幾棵老樹被挖走後,用水泥填補坑洞的痕跡。(王彥喬攝)
爭議4:不專業工程會阻市府處分
大巨蛋是北市府在市長馬英九任內的BOT案,於2004年北市府第2次甄審會議時,評定由包含遠雄集團在內的「台北巨蛋企業聯盟」得標,並由竹中工務店提供建築設計及技術支援。後因竹中工務店聲明退出計劃案,而甄審會多次決議不同意變更協力廠商為HOK公司,並判定遠雄因此流標。
遠雄向行政院工程會提出申訴,希望撤銷市府的不同意變更案,工程會表示,北市府未給予不同意理由,痛批「專斷恣意,裁量濫用」,後北市府雖補具理由,卻仍由工程會撤銷市府異議處分。黃煌雄說,他發現撤銷是由不具工程專業的委員決定,明顯侵害了市府的專業判斷,在市府第8次甄審會議時,才由市府確定變更協力廠商。
此外,黃煌雄說,北市府為配合同意最優申請人變更協力廠商,決議通過最優申請人重提的投資計畫書,因此而變更的新版投資計劃書與舊版南轅北轍,與當初甄審標的迥異,監委認為,違反促參法相關規定,向廠商傾斜,也與本來所堅持的相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