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找死以及找打的分別

2017-10-01 05:45

? 人氣

作者認為,學生在自己的地盤踩別人的場子,後來還被痛打了一頓,這不就是找打嗎?圖為藍天行動聯盟抗議台獨入侵台大校園,一位自稱台大學生拍攝,被拉扯拍臉頗。(資料照,陳明仁攝)

作者認為,學生在自己的地盤踩別人的場子,後來還被痛打了一頓,這不就是找打嗎?圖為藍天行動聯盟抗議台獨入侵台大校園,一位自稱台大學生拍攝,被拉扯拍臉頗。(資料照,陳明仁攝)

中國字有歷史以來,有多次多番殘暴政權的紀錄,當時的政府都稱這種活動叫做「造反」而民間或是改朝換代之後,各種政權為了自己的需要,冠上對自己有益的稱號。比較有名的就是東漢末的「黃巾之亂」,也稱「黃巾起義」,再來就是明末的闖王率領的「義軍」在政府眼裡,那就叫「叛軍」。無論是起義還是造反,義軍還是叛軍,簡單說,對抗朝廷,在當下那都是「找死」的行為。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另外,歷史上個人找死的行為也是不少例如侍奉孔子最久的子路,在戰鬥中,撿帽子,被敵人乘虛而入,最後被剁成肉醬;高漸離將筑灌了鉛,趁秦王聽音樂入迷之時,向秦王擊去,惜未中,秦王遂誅高漸離;近代,搞維新變法的譚嗣同與搞革命運動犧牲的「先烈」方聲洞、林覺民、羅福星一個個都是年紀輕輕就找死,但有死得其所,死得壯烈,另外一個「大漢奸」汪精衛,為了證明同盟會並非梁啟超在他創辦的《新民叢報》提及的只會叫別人往前送死,自己則躲在後面享受榮華富貴的「遠距離革命家」,毅然決然決定使用炸彈刺殺載灃,作業時不湊巧遭人發現被密報,汪精衛被捕。但是犧牲小我以成就革命志業並從容赴義的精神,引起當時中國人的普遍認同。這些找死的人,有兩個共同的特點,第一、就是在別人的地盤上搞別人,第二、都需要無比的勇氣,因為弄不好,是要送命的。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大陸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由湖南岳陽中級法院審理,過程全程開放,在台灣則出現了兩派聲音,有的認為他孬,怕被脅迫,所以「認罪」;另一派的說法是,他已經被脅迫了,逼不得已「被認罪」。小弟認為,無論李明哲先生是「認罪」還是「被認罪」基本上都符合了上述兩個「找死」的特點,不可否認,他相當的有勇氣,無論他成功還是事敗,都是勇敢為自己的理想付出實踐的人,另一位前輩,王幸男,在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曾經以炸彈郵包行刺謝東閔等政府官員,而囚禁於綠島。王幸男以「爆炸復國」行動,以暗殺方式向政府發出警訊。最後雖有傳說王幸男被捕後向情治人員下跪哭求饒恕,但是在做炸彈的當下,你無法說他是個懦弱的人,畢竟,敢下這樣的決定,就必須要有無比的勇氣。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所發生的事,這兩位在小弟看來,都是有勇敢的人。

2017-09-11-中國對李明哲展開審判,李明哲。(取自官方微博)
李明哲遭中國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在台灣則出現了兩派聲音,有的認為他孬,怕被脅迫,所以「認罪」;另一派的說法是,他已經被脅迫了,逼不得已「被認罪」。(資料照,取自官方微博)

在台灣,梁啟超在他創辦的《新民叢報》提及的只會叫別人往前送死,自己則躲在後面享受榮華富貴的「遠距離革命家」越來越多了,只叫學生向前衝,自己躲後面收割成果。學生也很可愛,在自己的地盤踩別人的場子,後來還被痛打了一頓,這不就是找打嗎?電影《十月圍城》中的台詞:「革命,那是要流血、要玩命的」,毛澤東也說過:「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謙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行動。」請台灣的革命家,不要只在台灣煽動學生,上上街,鬧鬧場,擺擺陣,喊喊話,拿出行動,學習李明哲與王幸男,到別人的地盤搞別人,那才是真革命,真勇氣。而被打的同學們,其實你們真無辜,但是永遠記得,找打最多皮肉傷,找死那是要付出生命的,為了理想付出生命,小弟佩服您有勇氣,但是如果是為了「遠距離革命家」而付出生命,那就沒必要了。

*作者為資深政治幕僚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