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會政治鬥爭婦團忽視問題現實性
當時的社會氛圍則是台北市長陳水扁已掃黃半年多,博得美名,當我們確認抗爭實力、擬定策略時,便決定路線不走實體上的性交易合法化,而是阿扁在程序上犯的錯、廢娼匆促──爭取2年的緩衝期,而非性工作合法化,後者亦不可能在這次就決勝負,社會需要多而複雜的辯論,我們相信先爭取緩衝,未來也才可能繼續討論合法化。
可惡的是,婦團、陳水扁和社會局長陳菊不斷用實體問題來打我們,用道德性的論述,說女人的身體不可以販賣云云。但台灣不是今天、現在,就能馬上決定長久的性交易政策,這128個公娼和家庭有沒有飯吃,卻是擺在眼前的具體損傷,應該去回應這個啊!何況包括陳水扁在內,實際在社會上走動過的人,應該都明白性產業不可能廢除,在政治上卻選擇這麼虛偽、用「道德」這種最容易討好選民的方式,說要廢除公娼。
這就是我對婦團很生氣的,不是價值相異,而是你們怎麼可以眼睜睜放著眼前現實問題?連聲援我們的勞工和很多民眾都很容易溝通,即使對合法化有疑慮,很清楚現在支持的是「緩衝2年」,所有人在這個立場都可以沒什麼意見,婦團為什麼在那個狀況下就是不支持?我認為,一類人的確在捍衛「我們就是反對性交易」,一類人在捍衛陳水扁。
黃淑英、徐佳青是女權會時任理事長和秘書長,在整個廢娼事件裡的發言,越走到最後越變化,而且越講越奇怪,我會形容成捍衛陳水扁,後來看她們分別去選市議員和立委,我認為當初她們是以維護政黨利益為優先,婦女利益放後,才會不顧公娼死活,否則一個聲稱為女性權益的工作者,為何支持連署公娼緩衝2年,都那麼難?
(日日春協會的辦公室悶熱凌亂,卻充滿「人」的味道,更堆積過往戰鬥的紀錄。宋小海攝)
另外還有一些人,在過去的婦運就表達出非常同意阿扁的婦女政策,回顧阿扁之所以當上台北市長,一方面因為國民黨分裂,一方面中產階級的婦運正在往上走,有一派「國家女性主義」希望和陳水扁結合,效仿北歐模式,讓政府和民間成為夥伴關係,讓婦團和政府合作,使婦運可以由上而下獲得資源,也可由上而下實踐參與式民主,保障婦女福利權益。
以彭婉如基金會的劉毓秀為首,即認為陳水扁可以給一個婦權會的體制,讓婦運頭人們進去,跟政府一起做決策,這就是他們要的,陳水扁更不只做這一任,接下來還想連任台北市長、攻中央大位,我認為他們當時在捍衛的就是整個所謂婦女選票和婦女政策,及這種國家女性主義的路線。要不然很難去解釋,為什麼這群公娼只是要個2年緩衝期,又沒真要PK性交易合法化,何必在這個地方連台階都不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