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今(16)日舉行投票,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午後投完票後,疑在臉書表達罷免立場,並鼓勵大家出門投票,恐涉及違反《選罷法》;陳學聖事後已修改文章,表示若中選會要查沒關係,就依法處理。
陳學聖今(16)日下午在臉書貼文提到罷免宣傳口號,並呼籲民眾要出來投票,底下有網友留言指此文違反選罷反;爾後,陳學聖修改貼文,並將內容改為「下午投下一票!請踴躍出來投票!」
根據媒體報導,陳學聖受訪時回應,鼓勵大家都來投票是自己的本意,才會在臉書貼文;經朋友善意提醒,已稍微修正貼文,應該是還好,若中選會有接獲檢舉,就依法處理認定。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有上述之情事,依同法第110條規定,可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桃園市選委會指出,中選會已接獲民眾檢舉,之後應會立案,交由桃市選委會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