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16日確定通過,引發各界熱議。對此,作家顏擇雅17日卻質疑,議員選舉是大選區,讓小眾民意在議會也能獲得席次,那麼「罷免門檻怎能跟小選區一樣?」顏擇雅認為,選罷法若不改,以後8%民意被稱不上多數的25%民意討厭就可被罷免,「是民主手段沒錯,效應卻是反民主」。
顏擇雅昨天在臉書指出,立委選舉是小選區,1個選區只選出1席,而議員選舉則是大選區,1個選區可以選出8席。其中,小選區的好處是當選者不會偏離中間民意太遠,因為必須拚過半,但壞處是可能近半選民投出的選票是廢票,因此,一旦國會變小選區,北部綠營選民就很難在國會有發聲管道。相反的,南部席次則一片綠油油,兩黨對決一點都不激烈,民進黨黨內初選才激烈。
顏擇雅分析,大選區的好處是可讓小眾民意在議會也獲得席次,把廢票可能性減到最少,壞處是給政黨配票空間,結果經常反映不出民意光譜。她認為,要反制這種缺點,議員如果為了突顯個人特色,而展現「被討厭的勇氣」,應該是好事才對,既然如此,「罷免門檻怎能跟小選區一樣呢?」
顏擇雅指出,選罷法若不改,以後一種8%小眾的民意,只要引來稱不上多數的25%民眾的強烈討厭,就可以被罷免;她強調,「這是民主手段沒錯,效應卻是反民主」,因為它剝奪大選區選制原本要保護的小眾參政權,「被擋在議會外的這8%怎麼辦 ? 只能上街頭嗎?」
顏擇雅也嘆道,「如果民意代表從此不敢再有『被討厭的勇氣』,這對民主對話是好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