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與法,是統治者一軟一硬的兩把刀:《中國有哲學嗎?》選摘(3)

2021-02-10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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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表示,「法制」與「法治」的區別在於是否以「平等」的觀念為其前提條件,但中國從古至今只有「法制」。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筆者表示,「法制」與「法治」的區別在於是否以「平等」的觀念為其前提條件,但中國從古至今只有「法制」。示意圖。(圖/取自Pixabay)

如果說儒家企圖用「道德」來維持「天子」的地位,那麼法家用的則是「法律」,這個法律的特點集中表現在「刑法」上。其實,道德和法律是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各有各的位置和用處,就像蘋果和梨都是水果;但是在諸子百家那裡,它們常常處於對立的狀態,就如儒家與法家。這種「優良傳統」一直流傳至今。比如你遵從道德的指引, 很可能就違反了某一條法律;而你要想不違法,就只好無視道德的律令。就拿道德的最簡單最基本的教導來說:誠實是一種美德,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你要是敢說實話,就難免有牢獄之災。這可真令人犯難。天長日久,人們就養成了把謊言當作真理的生活習慣。同時我還猜想,中國古人的思維是否都是「單弦」呢?是不是像中國的樂器,比如二胡, 你只能拉1根弦,而不能像提琴那樣同時拉2根弦,即和弦呢?說來真是個有趣的現象:二胡與提琴的創造者的「發想」,或說構思為什麼如此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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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的2把刃:禮教與法治

如同儒家的「非哲學」是用「禮教」泯滅中國人的思維和判斷能力,法家用的是「法治」。儒與法是統治者的2把刀,不同的是:一把是軟刀子,一把是硬刀子。是儒是法,基本上根據統治者的喜好。一般認為中國以儒家思想為其特徵,這是因為大多數統治者認為用軟刀子扼殺人的精神更有效、更「文明」,就像狼應該披上一張羊皮。說來有趣: 從「精神」角度,道德精神和法律精神本來是一體的,只是法律出現在道德的「底線」上,或說一旦僭越道德,便由法律來裁判。但是在中國,儒與法是統治術裡互相制約的兩極,為了避免「跑偏」。

在法家之中,韓非子最受後人推崇,被稱為「集大成者」。究其原因,大概是因為他提供了一套相對「完整、合理」的統治術,或稱「御人之術」,因而很合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胃口。但是談到哲學,只能說聲抱歉,總不能把哲學降低到「常識」的地步吧?把韓非稱作「哲學家」,不是外行就是忽悠。

法律、法槌、平等。(圖/pixabay)
筆者指出,儒與法在中國的統治術裡,是互相制約的兩極。(圖/取自Pixabay)

還是說說商鞅吧,他是法家中的法家。

據說有2個商鞅:變法的「好」商鞅和《商君書》裡的「壞」商君。但是從商鞅登台後秦國一以貫之的歷史看,似乎只有1個商鞅。2個商鞅的說法是恐怕是中國人嫁禍於人的慣用伎倆。搞不清楚的還有:如同中國幾乎所有古典,《商君書》也存在整體或部分的「著作權」問題,在筆者看來,這並不重要,因為筆者對商鞅本人並無什麼興趣。重要的是《商君書》的「理論」,不管它是誰的。

談商君不是因為他那裡有什麼哲學的要素,而是想舉例說明缺乏哲學會有多麼可怕!還有一個間接原因:「法」也在廣義的哲學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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