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職場性騷擾案件層出不窮,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雇主應善盡處理之責。據北市勞動局統計,7年間共收到198件雇主不處理性騷擾的案件數,其中52件被開罰,開罰總額高達555萬元。「不論老闆從哪些管道知道員工有遭遇到職場性騷擾,都要立即處理。」陳信瑜強調,雇主若無立即處理而被員工申訴,恐會被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罰鍰。
近年北市勞動局收到同事間發生性騷擾但雇主未處理的案件數,1年平均落在25件左右,其中2014年為26件、2015年23件、2016年29件、2017年27件、2018年29件、2019年22件,而2020年相較去年增加近1倍,為42件。7年總計198件,有開罰案件數52件,共罰555萬元。
「不論老闆從哪些管道知道員工遇職場性騷擾都要處理!」
近期勞動局收到民眾陳情,稱口頭反映後主管卻未處理,有主管表示「因為妳沒提正式申訴書」。陳信瑜強調,「不論老闆從哪些管道知道員工有遭遇到職場性騷擾,都要立即處理!」而員工若以口頭或訊息方式向雇主申訴,雇主則可主動請員工補書面申訴書,而非被動等待被害人正式申訴才去處理,或是置之不理。
陳信瑜說明,雇主需成立申訴處理委員小組對案件進行調查,且全程以保密方式訪談事件相關人士後做成紀錄,而調查委員則由勞資雙方組成。陳信瑜提及,其調查結果應做成附帶決議,如有異議可提出申復;調查屬實,雇主就應懲處性騷擾行為人。
為保護雙方當事人,陳信瑜指出,也需啟動糾正及補救措施,如調整座位區隔等方法以便免當事人碰面。另須針對全體員工,加強防治性性騷擾教育訓練,確保員工清楚瞭解申訴管道與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