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與泰國司法部特別調查署(DSI)科技暨網路犯罪局合作,於10月12日在臺、泰兩地同步發動偵辦,搜查位於台中市某棟透天厝,查獲泰籍T男等18名泰籍嫌犯及洪姓等7名臺籍嫌犯,並查扣用於詐騙之電腦、電話、泰文雙語詐騙教戰手則等證物。
調查局接獲泰國司法單位通報,某電話詐欺集團成員,泰籍情侶T男及N女,招募同鄉村民來臺設置跨境電信機房詐騙泰國民眾。調查局循線深入調查,發現有9位泰籍人員陸續來臺,在臺中市西屯區某透天厝設置詐騙電信機房。
調查局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陳信郎指揮偵辦,並由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會同資通安全處、高雄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科技偵查隊等單位,共組專案深入查緝,並於12日與泰國司法單位於臺、泰兩地同步發動偵辦,專案小組持臺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該透天厝,另逕行搜索位於苗栗頭份地區該集團的電信機房。調查局當場查獲T男等18名泰籍嫌犯及洪姓等7名臺籍嫌犯,並查扣用於詐騙的電腦、電話機、泰文雙語詐騙教戰手則、泰國民眾基資、分配成數、泰國金融帳號及電話門號等犯罪證物。
調查局報告指出,該機房同夥依任務分工編組扮演一線、二線及三線角色,在不同房間分別假冒泰國「清邁府防制毒品辦公室」、「泰國郵政局」、警察、檢察官或金融監理人員等身分,透過所架設之網路電信平台向不特定泰國民眾肆行電話詐騙,佯稱以身分遭冒用涉嫌犯罪為由,要求受害人將錢轉匯入詐欺集團的人頭帳戶中。本案所查扣的泰國金融帳戶及受害民眾基本資料等,後續將請泰國方面協助查證相關受害人。
在台設置電信機房 調查局:台、泰詐騙集團跨境詐欺首例
調查局表示,本案是泰國不法分子首次來臺,與臺灣詐騙集團共同設置電信詐騙機房,再回頭跨境詐騙泰國當地民眾之首次案例。其詐騙手法及教戰手冊都是由臺灣詐騙集團傳授,顯示跨境電信詐欺集團已形成跨國合作之新模式。
調查局表示,政府為了遏止電話詐欺犯罪蔓延,除已列為施政重點外,並於103(2014)年將刑法詐欺罪增訂第339-4條,對於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3人以上共同犯罪及以電子通訊或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而涉犯詐欺罪者,提高刑責至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