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雞排妹」鄭家純日前指控歌手翁立友在尾牙活動時伸出鹹豬手引發議論。資深媒體人蔡詩萍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雖然不了解雞排妹有沒有因為代言商品故意炒作新聞,但敢挺身挑戰歌壇大哥級前輩,犧牲以後作秀機會,蔡詩萍表示「蠻佩服她的」,但是否撼動娛樂圈的性騷擾潛規則,重點應該在這圈子裡的女性有沒有高度自覺,有沒有反抗意識,有沒有姊妹情誼,敢於向近乎結構化的「男性潛規則」說不。
蔡詩萍提到,看雞排妹與翁立友的「性騷擾風波」,我們很容易被自己的刻板印象左右。若習慣台灣的綜藝咖文化,可能認為雞排妹小題大作,不喜歡可以不要在演藝圈;若有人不喜歡雞排妹的風格,也可能認定她炒作新聞,「露肉的幹嘛裝清高」。但關鍵應該在於性騷擾這件事,民眾到底怎麼看。
「性騷擾很關鍵的條件是單方面主觀感受不舒服」
蔡詩萍認為,性騷擾的確很難判定,因為如果是「事實明確」、「事證確鑿」,那很可能就已經不是性騷擾,而是性侵害或性傷害。很多「誤觸」,或「無知」,或「不以為意」的踩到「性騷擾」誤區的人,多數是男性,尤其是占據優勢的男性最糟糕的盲點,往往是他們忘了構成性騷擾的條件之一,而且是很關鍵的條件,便是單方面主觀的感受不舒服。
蔡詩萍指出,既然是單方面,當然跟你做動作時,或言語表達時,另一方的感受有關,你覺得好笑,對方不覺得;你覺得是營造氣氛,對方覺得是欺負她,這都有單方面主觀感受不舒服的風險!
蔡詩萍提醒,從小習慣看綜藝節目或秀場節目的人,若回頭再想想,恐怕也要承認,綜藝文化裡瀰漫充斥著性別調侃、性別歧視、身體歧視、器官玩笑、性暗示等等語言。觀眾一旦耳濡目染、習慣了,很自然的綜藝節目的製作便更加瀰漫著「不如此節目就不好看」的認定,長此以往,節目怎麼可能拉高幽默的品質?怎麼可能不淪為「語言的粗俗或鹹重」?
蔡詩萍表示,雞排妹是怎樣的人他不是很了解,雞排妹有沒有因為要代言商品而故意炒作新聞,那是她要自己去面對的質疑,但雞排妹敢挺身挑戰一位也算歌壇大哥級的前輩,甚至犧牲掉以後廠商找她作秀的機會,她多少也應該預知自己會付出的代價!
「以性暗示炒高氣氛手法會被視為下流」
蔡詩萍推測,雞排妹出面指控甚至可能引爆娛樂圈綜藝掛裡許多約定俗成的「既得利益者」們的反彈,甚至進一步封鎖。所以,除非雞排妹「頭殼壞去」,或真是「有感而發」,否則何必攪和這個圈子裡的「性騷擾潛規則」呢?
蔡詩萍坦言,基本上蠻佩服她的,這無論如何需要一些勇氣,需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以後可能之代價。但雞排妹有沒有可能撼動娛樂圈,綜藝圈裡的「性騷擾潛規則」呢?重點應該在這圈子裡的女性朋友有沒有高度自覺?有沒有反抗意識?有沒有姊妹情誼?敢於向近乎結構化的「男性潛規則」說不。
蔡詩萍提醒,男性演藝圈、娛樂圈朋友應該要明白時代不同了,靠調侃別人身體、性別、以性暗示炒高現場氣氛的手法,不僅不能稱之為「主持風格」,甚且還會被女性觀眾、年輕族群視之為「下流作風」。
「當她說不的時候,她就有說不的權利!」
蔡詩萍認為,這次風波如果換成另一位可能「形象端莊」的女性藝人,會不會輿論便比較認真而非以八卦的心態看待呢?「我認為很可能會」。但這剛好是「性騷擾事件」最吊詭之處,一個賣弄風情的女性,就「該被性騷擾」嗎?賣弄風情如果只是市場的行為之一,那在市場行為之外,如何界定出「賣弄」與「自我」的分界,這不僅是雞排妹自己要學習的功課與修為,又何嘗不是其他男性,在與女性朋友互動的男性們,永恆的功課呢?
蔡詩萍提到,當年奧斯卡影后朱蒂.佛斯特曾演過一部挑戰世俗價值的電影《控訴》,一個在酒吧賣弄風騷的女人被輪暴了,事後眾人皆說她活該,但替她辯護的律師(後來拍過《捍衛戰士》的凱莉.麥吉莉絲)卻力排眾議,傳遞了無論是任何一種女人,「當她說不的時候,她就有說不的權利!」不尊重而侵犯便是野蠻,就要付出代價!如果這樣理解,對雞排妹與翁立友的性騷擾風波,應該便不致於沒有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