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男跳樓壓死賣菜阿嬤 家屬判賠520萬定讞

2017-10-2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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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日前判決林男妻兒應賠償陳夫及其子女共520萬元,最高院24日認定林男與賣菜阿嬤過世有因果關係,維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法操司想提供)

台中高分院日前判決林男妻兒應賠償陳夫及其子女共520萬元,最高院24日認定林男與賣菜阿嬤過世有因果關係,維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法操司想提供)

南投縣一名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林男跳樓輕生,壓死路旁陳姓賣菜阿嬤,家屬提告求償,林男家屬主張其因病症發作墜樓,並非有意致人於死。台中高分院日前判決林男妻兒應賠償陳夫及其子女共520萬元,最高院24日認定林男與賣菜阿嬤過世有因果關係,維持二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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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66歲林男去年4月26日攀爬至住處頂樓後,翻越女兒牆至隔壁頂樓跳樓自殺,重壓在路邊擺攤賣菜的73歲陳姓老婦身上,兩人均傷重不治。

陳姓老婦鰥夫及其5名子女向林男遺孀與3名子女提民事訴訟,陳夫求償150萬元,5個兒子則各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林男遺孀辯稱,林男長期受精神疾病所苦,接受治療卻無法改善,案發時受妄想症發作而失去理性判斷能力,不是要置人於死地;而且若非陳姓老婦違規擺攤賣菜,也不至於造成憾事。

林男攀爬簡易掛梯至7樓再翻越女兒牆 躍下壓死老婦

不過法院調查認為,林男執意攀爬簡易掛梯至住處7樓,再翻越女兒牆,認定林男當時對外界事物仍有相當判斷能力,而非如林男遺孀主張全無意識能力;此外,林男住處外長期有人擺攤,可預知跳樓後可能造成他人傷亡,認定林男跳樓與陳姓老婦過世有因果關係,應負起賠償責任。

判決指出,林男的妻、兒都未拋棄繼承權,自然也應繼承林男對老婦家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合議庭審酌雙方身分和經濟能力,判決林男妻兒賠償陳姓菜販丈夫120萬元,另賠償陳女5名子女各80萬元,林男家屬敗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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