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稅 年底送行政院

2014-08-1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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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打房,確立房地合一課稅與所得稅分離方向,修正法案預計年底送行政院。(葉信菉攝)

財政部打房,確立房地合一課稅與所得稅分離方向,修正法案預計年底送行政院。(葉信菉攝)

財政部推動稅制改革方案,19日舉辦第二場「建制不動產交易所得稅制」座談會,確認房地合一課稅與所得稅分離方向,除房仲業者外,學界、不動產業、民間團體皆贊成。財政部將接續研擬細部修正法案,預計年底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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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針對房地合一課稅,兩次座談會中得到四項共識,分別是:房地合一課稅;自用住宅給予免稅或減稅;長期持有者提供減徵優惠;以及現有土地增值稅的減免措施,將一併「轉軌」納入所得稅,消除重複課稅問題。

另外,由於所得稅屬年度所得,不動產交易所得為歷年所得,兩項合併課稅不適宜,與會者主張房地合一與所得稅採分離課稅。對此,張盛和認為有道理,應予以採納。

「房地合一課稅」指房屋及土地以合併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空中大學商學系副教授謝明瑞撰文指出,過去房屋與土地分開課稅,並利用價格移轉方式避稅,此稅改目的在使房地產買賣能夠劃一增值利益部分的課稅方式,取代目前土地交易利得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透過此機制,希望能有效抑制房價不當高漲、促進不動產稅賦合理化。

持有房屋20年以上擬免稅

為避免一般民眾稅賦上的不公,與會者同意長期持有及自住型房地產應給予稅制優惠,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建議算法可以長期持有10年以上減半徵收,20年以上免予徵收。

此外,買賣房屋產生的土地增值稅,學者建議土增稅率不動,但稅額應從綜合所得稅內扣抵;業者則建議另訂稅率,分離課稅。張盛和坦言,兩者各有優缺,還需要進一步討論。

奢侈稅可望有條件退場

2011年6月為打擊房價炒作推出的奢侈稅去留也成為討論焦點。根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屬於特種貨物,得課10%稅率;若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者,增加為15%稅率。

張盛和認為,奢侈稅是為抑制短期房產投機的暫時性措施,與「房地合一」實價課徵所得稅的長期制度不同,如果房地合一可以達到抑制投機的目的,奢侈稅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否則兩稅並存,會使房產稅負有趨重之嫌。

他也強調,奢侈稅退場並非無條件,而是要在房地合一課稅明年順利完成立法,確立房產交易邁向實價課徵所得稅的新制之後,奢侈稅才有退場的可能。

然而,鄉林建設集團董事長賴正鎰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應依據市場機制而非房地合一政策解決住宅問題,否則恐對台灣房市造成全面重大衝擊。賴正鎰說,政府應該用稅金來興建平價、出租住宅,而不是祭出壓抑房價手段,阻礙有錢人花錢買豪宅,讓房市受衝擊,造成企業和外來資金大量移出。

他指出,房地合一猶如更激烈的打房措施,民眾相信政府6、70年,才花積蓄在台灣買房,但結果可能換來房價下跌、房市崩盤。他也指出,政府過去表示不會實價課稅,沒多久卻食言,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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