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主持上任以來首次「治安會報」,會中討論《中國新歌聲》台大校園暴力事件,所衍生黑幫介入陳抗活動現象,由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在馬王政爭後修法,大幅提高通聯紀錄調閱門檻,「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必須法院同意後,始得調閱通聯紀錄,造成警政單位查緝黑幫犯罪困難,行政院方面今天決議,請法務部研擬修改《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中國新歌聲」台大校園演唱會,發生獨派學生與統促黨支持群眾衝突事件,引發府院高層震怒,賴清德日前在行政院院會要求內政部,針對暴力性、持續性且有集團性的黑道幫派介入政治活動進行掃黑,當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只要有暴力性、持續性、集團性,有不明資金挹注,相關機關都會嚴加調查。」
賴清德:幫派或團體以政黨名義進行掩護,政府絕不容許
賴揆今天召開上任後首次治安會報,聽取內政部「幫派新型態組織犯罪之研析與策進」報告後表示,幫派或團體以政黨名義進行掩護擾亂社會秩序行為,是政府絕不允許的事情,國人也都期待政府嚴查嚴辦,否則將嚴重影響民眾對政府整頓治安的信心。請內政部透過實施「除暴專案」,從「人」、「行業」、「不法所得」等面向進行打擊,統合其他機關執行全面掃蕩,並請各部會持續通力合作,各地方政府首長協助中央,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賴揆表示,由於現行法制,無法有效嚇阻黑道幫派犯罪情形,請法務部與相關部會儘速研議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並請各級治安機關針對犯罪的幫派分子,務必達到「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目標。
內政部官員表示,現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所規定之犯罪組織,係指「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為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有期徒刑之刑之罪,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但持續性、牟利性、有結構性三個要件,法律規定相對模糊,為了能夠讓警政單位,能夠處理類似台大校園滋擾案件中,黑幫有組織性介入陳抗活動問題,因此,必須對於組織犯罪有更明確的定義。
至於警政單位偵辦黑道介入陳抗活動,因為相關的滋擾行為,並非《通保法》所規定「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因此,《通保法》也將配合修法。
修通保法,解決調通聯紀錄的困難
不過,內政部官員強調,《通保法》修法目的,主要係為解決馬王政爭後,警政機關調閱通聯紀錄困難,導致相關犯罪偵查工作陷入困難,尤其是目前跨國電信詐騙案橫行,通聯紀錄調閱困難,也導致詐騙集團成員能夠一而再,再而三地出國犯案。
法務部官員表示,《通保法》第6條針對「國家安全遭受危害」、「蒐集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情報之必要者」,國安單位首長得核發通訊監察書,因此,最近黑幫滋擾台大校園事件,外傳有對岸資金挹注,其實國安單位若要對特定對象進行監聽,目前法律上並無困難,因此,本次《通保法》修法,主要係針對檢警調調閱通聯紀錄的規定。
法務部官員表示,黑幫介入陳抗的滋擾行為,例如打人,不一定會構成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因此依據現行法令,仍必須向法院申請調閱通聯紀錄,除此之外,目前警政單位常常會接到民眾報案,指稱家屬有尋短跡象,或是發生登山失聯等情況,依據現行通保法,警政單位都必須在獲得法院同意調閱通聯紀錄後,才能依據當事人手機發射訊號,找出其可能位址,錯失黃金救援時機。
官員表示,警察目前執法面臨最困難問題,就是調通聯紀錄,之前馬王政爭後,《通保法》修法導致相關犯罪偵防窒礙難行,內政部方面希望能夠對通聯紀錄調閱能夠適度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