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補助本來於今年6月14日到期,行政院長蘇貞昌24日聽取財政部報告《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後正式拍板,節能電器獎勵將延長兩年,至2023年6月14日為止。民眾如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台可減徵貨物稅2000元。
為了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政府自2019年6月15日起補助民眾汰舊換新,若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
不過依據經濟部統計,目前民眾使用超過10年的電器,如冷暖氣機及電冰箱等,全台還有1242萬多台,仍然很多。
因此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2年,至2023年6月14日。今天蘇貞昌聽取財政部報告後也正式拍板同意,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