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豬跑票3綠委被停權1年 民進黨中評會:再犯停3年影響提名

2021-02-2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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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右)、劉建國與江永昌3人在立院萊劑美豬議題表決跑票,被移送黨紀處分。(資料照,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右)、劉建國與江永昌3人在立院萊劑美豬議題表決跑票,被移送黨紀處分。(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與江永昌3人在立院萊劑美豬議題表決跑票,被移送黨紀處分一案,民進黨中評會25日做成決議,3席跑票立委依原先黨內共識,被處以實際上不影響下次初選提名權益的停權1年處分。不過,中評會並作成決議,如有再犯,要處以停權3年處分,並將建請中執會作為下次提名參考,決議從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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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轉述,由於上次中評會,英系評委陳明文質疑立院黨團移送的程序問題,中評委主委康裕成從會議一開始,就秀出黨團24日回覆中評會的回函,強調回函已說明「3人都是從政黨員,自因受本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之規範」,形同回覆英系評委上次的質疑。

「有人主張對3人處以警告」

據指出,雖然民進黨內先前有跨派系協調,達成3人處以停權1年的共識,不過,25日會議,正國會、海派評委仍有不同意見並多次發言,甚至有人主張,對3人應僅處以警告。

英系2席中評委陳明文與張芬郁則沒有出席,泛新系6席全員出席,掌握過半優勢。

據轉述,正國會林寶興主張,對3人停權半年,但同意如再犯就停權3年的但書,另位曾任新北市議員的許昭興則認為,民代必須依循民意,主張處以警告就好,過去在英系內曾被江永昌大力栽培的海派新北市議員張志豪,則建議不要有再犯警告但書,但同意停權1年的處分。

江永昌:黨有黨的紀律,願意接受

據轉述,過去擔任高市議會議長的康裕成讓所有與會者都發言,最後再依新系林宜瑾停權1年,不得再犯,否則處以停權3年,並送中執會做下次提名依據的提議,逐一詢問9位與會者意見,最後以「共識決」做成停權1年,再犯就停權3年,並送中執會作為下次提名依據的決議。

25日的會議上跑票3人都沒到場,不過,會後江永昌隨即發布聲明指出,食品基於科學及有效管控會是安全的,台灣也需要為了台美合作關係與發展國際貿易走出去,執政黨這樣做並沒有錯,但需要多一點時間讓人民理解清楚。江永昌表示,對於中評會所做決議,黨必須有黨的紀律,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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