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推動年金改革方案,針對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教師訂下「雙薪肥貓條款」,遭大法官會議認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行政院歷時修法1年半,今(4)日院會上午一口氣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軍公教退休轉任私校,不需停領月退休俸;另外現職人員提繳退撫基金費用,也比照勞工規定,不計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同時領取退休金與私校薪水,過去被質疑為「雙薪肥貓」、「門神」,因而年金改革修法規定,每月支薪超過法定基本工資,須停領月退俸,估據衝擊1169位轉任私校教師的退休軍公教人員。但大法官2019年做成釋字第781、783號解釋,禁雙薪肥貓條款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著手展開修法,歷時1年半討論,行政院今天一口氣通過3項相關法律,包括《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軍公教退休人員再任私校停發月退休金的規定,等同於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可同時領退休俸與薪資。
教育部進一步指出,停發月退休金規定雖然已經刪除,但增加年輕教師就業機會的立場並未改變;將限制退休軍公教人員再任私校的數料,配套方案包括修正私立大學及技專校院獎勵補助規定,將進用退休再任教師人數列為私立學校獎補助款減列項目、限制私立學校使用教育部獎補助款支付退休軍公教人員薪資、而已領退休金之軍公教人員再任私立學校時,退撫儲金改由私立學校負擔等。
政院修法 月退俸可有條件調整比例
另外行政院此次也修法,退休軍公教人員所領月退休金,在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行政院、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4年應予檢討。另外現職軍公教人員提繳的退撫基金也比照勞工,不計入年度課稅。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這次修正是為回應司法院釋字781號、783號解釋意旨,就是年金改革釋憲案,而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