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小英的博士學位爭議,無論支持者或反對者,其實都犯了同一個基本的邏輯謬誤,那就是:
「如何證明小英的博士學位是假的?」
換一個方式講:
「凡是質疑小英博士學位是假的,須拿出充分證據!」
乃有彭P,賀P,林P等「動手動腳找證據,上窮碧落下黃泉」之長期抗爭!
正確的邏輯思路應該是 :彭P等根本無須證明小英的博士學位是假的,而是小英自己必須證明其博士學位是真的!
因為,「有」才需要證明,「沒有」不需要證明!
這是最基本簡單的邏輯法則:
當某人被質疑指控有X(貪污,小三,性搔擾),他可以要求質疑者指控者拿出充分證據證明他有X !
反之,當某人被質疑他沒有X或他的X是假的,他應該立刻拿出他有X的證據,證明他的X是真的!而不是反過來要求質疑者拿出證據證明他沒有X!
例如,如果一個歌星被質疑沒有歌唱才華,他應該立刻高歌一曲,證明他有歌唱才華,而不是反過來要求質疑者證明他沒有歌唱才華!
所以,當小英博士被彭P質疑其博士學位有問題,根本無須爭議,因為有沒有博士學位是一個客關的事實問題,包含三項基本證據:
- 有口試委員簽名的博士論文
- 博士學位文憑
- 畢業大學認証
此三項證據皆應由小英自己提出,以證明其博士學位為真,可小英一項也拿不出,反倒要求彭P拿出證據來證明她沒有博士學位!「沒有」不需要證明,「有」才需要證明!
換言之,證明小英博士學位為真的唯一方式就是小英自己拿出此三項證據,如果小英拿不出此三項證據,則可反證她的博士是假的!
簡言之,如果小英無法證明其博士學位為真,則可反證其為假!
還可加上一項旁證:一所有國際聲譽的大學如倫敦政經學院,有人頂著其學位與校友之名而受到質疑,而且還是總統級的名人,倫敦政經學院更應該第一時間自己主動站出來說明澄清,以正視聽。 這是一所有名望的大學應主動承擔的社會責任!如果是學位造假,頂著本校光環招搖撞騙,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是貨真價實的本校真博士,更應還傑出校友一個清白!
此項旁證和上述第三項證據重疊,但涵意不同!一是當事人要求畢業大學認證,一是畢業大學本身有責任主動站出來說明澄清!換言之,小英沒有要求倫敦學院認證,倫敦學院亦應自己主動站出來說明澄清,以示負責!
而倫敦政經學院並未負責任地站出來說明澄清,亦可間接證明小英的博士學位與倫敦學院無關,純屬假伯斯學院頒的!
*作者為大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