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非核家園,核二廠1號機、2號機將於2021年起陸續除役,表訂最晚明年底需向原能會提報核二廠除役計畫,但牽涉環評問題。台電1日公告核二廠除役計畫的環評作業資料,公告日起至20日前,民眾及相關機關可上網或書面表達意見。
依據相關規定,核電廠永久停止運轉的前3年,須先向原能會提報除役計畫,等於台電最晚要在2018年底之前提出除役計畫,但是除役時拆除廠房、設備等可能涉及環評問題,需耗費4、5年時間。
對此,台電加快前期作業,1日於網站公告核二廠除役計畫的環評作業資料,公告日起到20日前,民眾可以透過環境保護署網站或以書面資料表達相關意見,台電將會提出說明或是因應執行對策,並納入「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中,送交環保署進行環評作業。
此外,台電也將比照核一廠,於11月底成立核二廠除役專案辦公室,台電表示,有鑑於核一室外乾貯核燃料引起社會疑慮,水土保持計畫證照也未得新北市政府核發,因此,核二廠用過的燃料棒將以室內乾式儲存為主,台電發言人林德福表示,核二廠區內會先設置存放區,等到最終選址場域確定後,才會進行後續遷移作業。
根據台電資料指出,核二廠1號機、2號機分別自1980年及1983年開始商轉,總裝置容量為197萬瓩,2部機組將於2021年12月27日及2023年3月14日陸續除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