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年改團體「南台灣抗暴聯盟」發言人顏才仁和另一成員李彧彬涉嫌在8月19日,世大運開幕時打傷萬華分局的巡佐劉金銓,台北地檢署2日表示,將2人以妨礙公務等罪名起訴,另外聯盟成員陳進添則是被指控在當晚丟擲煙霧彈,同樣遭到檢方以妨礙公務罪名起訴。
檢方調查過程中,自稱是海軍陸戰隊退役上校的顏才仁表示,他只是想要到現場去幫中華隊加油,但是警方卻不讓他去幫選手加油,還把他壓制在地上,所以自己才會揮拳誤傷對方,但是自己絕非故意,檢方對此說法持保留態度;顏才仁也在法庭上承認,已經將通訊軟體Line中,和反年改成員聯絡的2個群組刪除,檢警也因此認為他有反覆實施之虞、滅證及共犯在逃等疑慮,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而法官則裁定顏以10萬元交保,並限其居於高雄的居所。
李彧彬:情緒激動不自覺上前揮拳 陳進添:的確有丟煙霧彈
李彧彬到案後,一開始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出示相關的證據,李彧彬才坦承當時是看見警方和顏才仁拉扯,一時情緒激動,才會不自覺上前揮拳,之後才知道原來打傷了劉金銓,但是自己也不是故意的,願意和劉警和解,檢方認為沒有羈押必要,因此依照犯妨害公務等罪諭令20萬元交保。
被指控丟擲煙霧彈的陳進添到案時,剛開始也否認有丟擲煙霧彈,說自己丟的不過是裝水的寶特瓶,之後又改口說的確有丟煙霧彈,檢方也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但是法院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其居於高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