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期貨公會制度殺人,可惡更甚石木欽案「銀行員之死」

2021-03-15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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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公會貪圖作業便利,製造出107年2月期貨大屠殺事件,至今隱匿風險指標制度殺人實事,甚至以不實資訊操縱司法。(資料照,柯承惠攝)

期貨公會貪圖作業便利,製造出107年2月期貨大屠殺事件,至今隱匿風險指標制度殺人實事,甚至以不實資訊操縱司法。(資料照,柯承惠攝)

期貨公會於「期貨商交易及風險管控機制專案」,創設「風險指標」,於媒體上宣稱「所謂的風險指標,就是當交易人帳戶內的權益數(含所有部位綜合損益)低於約定金額時,交易人可能會面臨無法承擔「逐日結算」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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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學理、國際結算規範與交易實務,期貨市場採每日結算制度,期貨保證金水準之設定,主要都是透過統計模型,估計涵蓋特定信賴區間之一日可能遭受的最大損失。

如何降低市場違約風險,同時又能兼顧交易人之資金使用效率,一直是期貨市場的重要議題。國際主要交易所使用之模型以簡單移動平均模型以及指數加權移動平均模型居多,又根據國內學者專家論文研究,以保證金水準、穿透率、資金效率、保證金調整之優劣,發現簡單移動平均模型為最適模型。我國期貨市場保證金之估計一向使用簡單移動平均法。

簡單移動平均模型公式:在t時間點時,取過去N天期歷史資料,即移動窗口(moving window),預測t時點的報酬率及變異數,在信賴水準為99%(1-α(雙尾))下,其對應之標準常態臨界值為Z 0.005=2.575 (Zα/2),進而求得風險價格係數(VaRt)。

於風險價格係數計算單位為每日,取過去三十天、六十天、九十天以及一百八十天期歷史資料,(N=30,60,90,180)求得四組風險價格係數後,再加以平均,即可得相對應之結算保證金,依保證金結構比求得維持與原始保證金。

期貨公會創設風險指標盤中推估交易人無法承擔「逐日結算」風險,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與客戶人保證金於每日結算前並無變動,不僅因為期貨市場採每日結算制度,且保證金之風險價格係數計算單位為每日,期貨交易之保證金不存每分鐘或每秒鐘之風險價格係數,期貨公會創設風險指標,違反期貨交易學理、期貨交易保證金設計基礎及交易實務,毫無依據。

關係交易人重大權益之風險指標計算盈虧方式,並沒有出現在任何法規或法令中,而是由期貨公會依據「風控專案」決議,訂在期貨公會「期貨商受託國內當日沖銷交易自律規則」第6條,因為約定當日沖銷的部位不可能依法逐日計算盈虧,採每日結算制度計算盈虧,所以期貨公會才會創設風險指標進行整戶計算。

為何都會發生在現貨開盤前,因為現貨開盤前有流動性風險,這是期交所官網公告周知之交易實務,只要有人以市價單沖銷,不論故意或過失,都可以輕易引起期貨商依據風險指標立即代為沖銷之連鎖反應,這是期貨公會貪圖作業便利,製造出107年2月期貨大屠殺事件,至今隱匿風險指標制度殺人實事,甚至以不實資訊操縱司法,其惡更甚石木欽、翁茂鍾「銀行員之死」案。

*作者為政治大學企研所畢;歷任企業高階主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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