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真實故事發生在今年2月,某國立大學財管教授家裡。教授的岳母2月初走在桃園八德人行道上卻被機車衝撞傷重過世,全家愁雲慘霧當下,教授夫人的大姊也收到銀行的「恐怖信」,內容強調:該行依照《洗錢防制法》2月10日起將停止其(存戶)在該銀行帳號的所有權利,嚇傻了年過70也從不逾矩的善良人(大姊)。
教授夫婦倆起初認為:可能僅是大姊個資遭洩漏的詐騙信,農曆年後去電銀行查詢,才驚覺通知函確實是銀行寄發,還再函通牒將要凍結該帳戶,且影響貸款扣繳往來,甚至查封法拍房屋,讓大姊心生恐懼更寢食難安。教授的大姊表明;該帳戶已開立多年、當初是為了買個養老的小屋才向該銀行貸款180萬元,貸款至今都準時繳納房貸,無任何拖欠。教授夫婦陪同大姊帶著開戶印鑑、存摺與身分證到銀行查明原委並詢問主管:大姊有觸犯哪條《洗錢防制法》、需要被銀行威脅凍結其帳戶,答案竟是、該銀行在放貸8年以後,意外發現教授的大姊有遷移過戶籍,銀行為了便宜行事,遂使用制式警告信函,要求大姊(客戶們)能自行去銀行更改地址。
教授夫婦及大姊聽完銀行說法後,除了表達無奈更難以置信,為何台灣的金融服務業會變成這個樣子?又是政府的哪個法令授權金融機構;可以如此的藐視人權,恣意恐嚇無辜的存款戶,教授質疑並強調:該銀行及金管會有幾項此個案上的問題!
首先,銀行書面指控存戶違反《洗錢防制法》可有所本? 在無任何觸法情形下,怎能寄發警告信函給客戶,且單方面宣稱欲關閉帳戶。其二,每個人與銀行往來狀況不同,豈能便宜行事,僅用統一格式寄交所有客戶,不但騷擾存戶造成惶恐,也不當觸犯個人隱私。教授進一步控訴:「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銀行大財團淫威下,接到此等信函,俯首就範,也不知道為何金管會容許這樣的情事存在。一般國人,在金管會與銀行財團前,就必須忍氣吞聲?金管會宣稱我們金融業要國際化,可是連最簡單的客戶服務與溝通都做不好,何來國際化?」
類似此種案例,筆者相信絕對不只有北台灣桃園1件;中南部及外島的金馬澎也應該有不少存放款戶遭遇發生過,只是桃園的個案(大姊),她懂得求助當教授的妹婿;而且財管教授求證後仗義直言公開投書,事情才全面披露。但是我們要問、才剛歷經顧大律師整頓後的金管會,近來除了爆發多起銀行「理專盜領案」之外,緊接著上演銀行員打著「洗防法」名義;不當滋擾庶民的憤恨陳情案,為什麼 ? 建議主管機關該從幾個原始構面思考、對症下藥。
洗防法在實際運作的衝突與矛盾
台灣政府為了迎合與接接軌國際洗錢防制組織運作,106年6月起大力推動與落實「洗防法」。從最早被認定是所謂高風險行業的當鋪、銀樓、民間融資公司等進行體檢,他們的隱藏金流全被監管無所遁形,過程中少不了民怨四起。領有特許執照的銀行、證券期貨壽險金控業、執業律師、會計師、記帳士地政士等更不在話下,全面依法執行業務,只是幾年下來,加上高度限制港陸資登台,國內商業活動與發展確實產生相當阻礙與瓶頸。於此同時,銀行是有苦難言不能退也無法退的最前線,除了基本法尊還必須嚴守配套法令,作為洗防法的典範金融業。銀行運作和科技業一樣高度講究SOP,只是洗防法上路4年來,銀行落實洗防法令後,遭遇到爹不疼娘不愛的窘境,還常被客戶冠上「擾民」的批評,景氣已經欠佳利率水準偏低;銀行員頻頻被酸又少了業績,試想、服務水平與士氣如何高得起來,此普遍症狀不曉得金管會與金融研訓院清楚;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