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長黃景泰涉及2貪污案,昨天被基隆地檢認定涉及違背職務行收賄罪、以及用職務上機會詐取公有財物罪,向基隆地院聲請羈押,今天下午18時,許基隆地方法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裁定黃景泰收押禁見。
黃景泰委任律師楊國宏駁斥檢方堅持黃景泰密集約談相關涉案人員有串證嫌疑,楊國宏說都跟檢方講過的事實,怎麼算是串證,邏輯根本說不通。
基隆地檢署追查月眉路拓寬工程弊案,查出黃景泰涉嫌充當白手套,收受廠商賄款後,再以新台幣20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行賄議員。
檢方也查出黃景泰涉嫌和多家禮品廠商共謀,由廠商提供不實估價單及發票,共同詐領市議會公款,粗估犯罪所得逾新台幣1000萬元,黃用以購買名牌包和支付儲蓄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