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指陳菊風災天泡冷泉法院判無罪定讞,高市府:社會無公理可言

2017-11-08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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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邱毅遭控誹謗陳菊,高雄高分院8日判決無罪定讞。(資料照,陳明仁攝)

前立委邱毅遭控誹謗陳菊,高雄高分院8日判決無罪定讞。(資料照,陳明仁攝)

前立委邱毅在2010前高雄市長選舉期間,指控高雄市長陳菊在凡那比颱風侵襲高雄時,跑去田寮泡冷泉,陳菊為此控告邱毅誹謗及違反《選罷法》,一審高雄地方法院認為邱毅已盡查證義務,且屬可受公評之事,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一審判決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8日二審判決誹謗無罪定讞,選罷法部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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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指控陳菊在颱風期間跑去田寮泡冷泉,更在報紙上刊登懸賞廣告,陳菊怒告邱毅誹謗,且違反選罷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

檢方指出,根據陳菊手機通聯記錄、基地台位置、官邸監視器畫面,都顯示陳菊未到田寮泡湯,且經檢方傳喚邱毅辦公室主任林砡如和名嘴蔡玉真作證,2人都坦承,當時並未向邱毅指出有陳菊出現在花季冷泉會館的錄影帶,但邱毅卻在《2100全民開講》中表示有該錄影帶。

不過法院認為,颱風、地震等天災會對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危害,中央及地方首長有無盡責在第一時間投入救災,坐鎮災變中心,都是輿論高度關注的公共議題。

法院表示,凡那比侵台期間,陳菊當日中午12時離開應變中心後,直到晚間18時許才返回應變中心開會,邱毅時任立法委員,針對此事提出質疑及評論,自屬事關公益且可受公評事項。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當天下午陳菊是否在田寮泡湯屬陳菊應向市民說明的問題,不能以邱毅未能掌握確切證據而認有虛捏事實誹謗故意。

合議庭指出,邱毅發表言論前也曾向市議員吳益政等人查證,已盡到合理查證義務,且無實質惡意,若認邱毅查證至此仍不得發表,毋寧過度限縮言論自由的保障,恐造成寒蟬效應,因此判決邱毅無罪定讞。違反《選罷法》部分,檢察官須合於法定要件才可上訴。

高市府:此判決恐造成政壇謊言充斥

高雄市政府對此判決結果相當不服,8日中午發表聲明,雄檢調閱陳菊的手機通聯紀錄等查證,證實邱毅指控陳菊泡湯純屬子虛烏有,現卻被法院以「已盡查證義務」判決邱毅無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並擔心此例恐將造成日後政壇謊言充斥,社會無公理可言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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