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去年角逐黨魁時,為撕掉親中紅標籤,曾提出訂定規範黨公職兩岸往來行為的防買辦條款政見,不過這一年來防買辦條款持續在中常會卡關無法通過。國民黨中央今(24)日為「黨公職兩岸交流行為準則」草案,召開說明會聽取中常委看法,由於意見分歧仍有待整合,本周將不會送中常會通過。
國民黨中央研擬的「黨公職兩岸交流行為準則」草案,原訂2月3日就要在中常會通過,但當時因中常委對準則條文有疑義,最後決議暫不予核備並將草案退回,黨中央24日上午召開說明會,秘書長李乾龍、大陸事務部主任左正東以及文傳會副主委鄭照新及多位中常委出席討論。
大陸事務部主管 黨公職赴陸交流前須報備
根據之前公布的「黨公職兩岸交流行為準則」內容,將以大陸事務部為控管單位,受規範的國民黨黨公職人員,包括黨中央一級單位主管以上黨務人員、中常務,及中央級民代和政務官,若參與對岸、香港、澳門地區黨政軍機關構舉辦活動,或與相關人員互動的行為都要受到準則約束。
準則草案條文明定,黨公職人員於參與兩岸交流活動前,應向大陸事務部報備,進行兩岸交流應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法規、國民黨黨章及相關紀律規定,堅持對等、尊嚴,且不得有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等行為。
草案條文也規定,黨公職人員名下企業也不得接受中國大陸公有企業或黨務、軍事、行政機關持有相當股份或有相當資金挹注,黨員登記參選黨職或被國民黨提名公職前,應對上述情況進行切結保證。另外,黨公職協助台灣人民或台資企業解決法律或商業糾紛,不得有不當利益之回饋;若有黨公職涉及違反準則所列事項,大陸事務部得邀請當事人說明釐清。
中常委:中資鮮少沒有官方背景
據了解,有中常委認為,赴陸交流的報備項目,應以官方活動為限,民間活動則不用事先報備;有關黨公職名下企業不得有中國官方資本挹注的規定,也有中常委質疑,對岸資本很少沒有官方背景,要排除有實質上的困難,但黨中央為達成打擊買辦文化的效果,這方面仍傾向從嚴認定。經過徵詢中常委意見後,大陸事務部還將再與考紀會討論,確認行為準則最後文字版本,24日不會送中常會通過。
國民黨中央的新聞稿則表示,針對訂定「黨公職兩岸交流行為準則」內容進行的交流會議,由秘書長李乾龍主持,與會中常委也提出多項修正與調整的建議,大陸事務部將會彙整相關意見,作為版本精緻化的參考。
黨中央新聞稿強調,中常委對於黨公職人員的定義、赴陸參加活動的範圍進行充分的意見交流,同時,也對於黨公職人員所經營事業,迴避與大陸黨政軍資金往來的部分,提供實務經驗分享。此外,多數會議成員對於國民黨長期以來被民進黨惡意標籤化皆感到有失公平,也認為對相關不公平的指控,國民黨有必要以具體行動向社會說明、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