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披露,全台有近43萬長者居住在無電梯的公寓內,而且根據衛服部2017年的資料,再算上兩層樓以上的透天厝、別墅,則共有約七成的高齡者住宅,都沒有電梯,凸顯了高齡者居住權益的問題。
近日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對此提出兩點解方。
第一點,是修法放寬增建電梯的住戶同意門檻。
第二點,則涉及了預計在五月上路的「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三期計畫。
其中規定,身心障礙者或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若擁有自有住宅、且有「換居」需求,可以將原本的老屋交託包租代管,當成社宅,並申請一至兩成的租金補貼,另租較符合其需求的住宅。
住展房屋網認為,這兩個解方確實可以解決「部分」高齡者的居住權益問題,但卻漏掉了「另一些」高齡者。因為這兩者,基本上都是針對「有屋」的老人,而無涉「連老屋都沒有」的高齡租屋族。
目前社會住宅總量體依舊不足,再加上「混居」的政策方向,整體弱勢戶就更受到壓縮。弱勢戶身分別中,雖有「獨居高齡者」一項,但在資源本就不足的狀況下,自然就有許多高齡租屋族無法住進社會住宅安居。
包租代管也可能有類似問題。獨居高齡者和其他身分別的弱勢者一樣,在租屋市場中容易遭受排擠。根據內政部營建署說法,截至2020年底,包租代管媒合的1萬2千戶中,有四成房客非屬弱勢身分;另外六成房客,則是「本身或同住家人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且「其中以『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居多」。
營建署的數字確實說明,包租代管滿足了部分弱勢者的需求;然而,從數字中看不到的是:這六成弱勢房客中,包租代管政策真的照顧到獨居長者,讓他們能從窳陋的出租公寓、套房、雅房中走出來,換到有業者協助整理的新家了嗎?
租屋市場供給少,且對於獨居高齡者並不友善,是不爭的事實。找到能久住的舊租屋處,對於長者來說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想要再進一步換到設備友善的新家,在這樣的租屋環境中,時常只是奢望。
在市場經濟的社會中,房東如此考量無可厚非,但政府卻不能不使上力。最基礎的,就是持續增加社會住宅量體,增加老年人口的進駐機會。同時,住展房屋網也建議,在導引租賃物件進入包租代管市場時,有關單位或可設計獎勵或補助機制,鼓勵租賃服務業者及房東,將物件設定為高齡友善宅裝修及出租。
此外,考量到高齡獨居者並不一定有能力自行研究相關優惠措施,同時也可能高估自身的身體狀況,不認為自己是相關政策需求者,因此,社福單位若在訪視中,看見個別獨居高齡者實有居住問題,也應該協助其媒合新居。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住展網屋網
責任編輯/林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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