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十餘年 永春都更案終審議通過

2014-09-15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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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13年的永春都更案15日審議通過。(取自東森電視新聞畫面)

拖延13年的永春都更案15日審議通過。(取自東森電視新聞畫面)

爭議不斷、延宕多年的永春都更案今(15)日上午進行事業計畫併權變的審議會,歷經近3個小時的討論後都委會終於決議通過容積略減2%(約減100坪),建商表示若程序順利,預計最快年底即可動工,但仍有不同意戶在場抗議,質疑台北市政府護航,擔心美河市弊案將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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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都更案基地位於忠孝東路5段、松山路交叉口,約有1200坪土地、總戶數達126戶,儘管贊成都更的同意戶高達9成,卻因部分住戶堅決反對,使得此案一拖10餘年,同意戶甚至為此成立自救會,希望能對建商施壓,可以盡早完工讓他們回家。

「只要你不同意,就會遇到很多很多的威脅!」不同意戶及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15日赴台北市政府抗議。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永春都更案不同意戶彭龍三表示:「房子好好為什麼要都更?」他更提到,自己、親人及朋友因不同意拆遷,就被告了共約30條官司,「這是什麼道理?」

另一方面,不同意戶王東凱質疑:「難道這就是我們都更版的美河市嗎?」他表示,根據概略估算,永春都更案約有40多億的超額暴利,而台北市長郝龍斌在8月29日說:「9月15日見真章」王東凱懷疑:「為的就是這個嗎?」、「我們十分擔心金錢的流向。」

「最誇張的是!」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員工陳虹穎指出,永春都更案事實上就是「暴利都更」,一般的都更案只會拿到1.5倍、上限50%,但永春都更案卻有高達1.78倍的容積獎勵,以及20%特許的停車容積獎勵,雖都委會15日決定,將原容積獎勵78.75%略減2%,減少約100坪面積,但「76%也還是很高阿」。

陳虹穎進一步提到,停車容積獎勵制度於2011年就已廢止,但這個案子卻特別的「特許它」;若真的要受理的話,停車容積獎勵也規定不能在捷運站200公尺內使用,但永春都更案就座落在永春捷運站旁不到50公尺,「我們覺得很誇張」。

為了解決都更爭議,建商前年提出更新計畫變更申請,改為「部分重建」及「部分整建」2區段實施,讓此一都更案成為台北市「與留住戶共存」的首例,北市府都發局長邊泰明甚至曾在實地視察之後,稱此案為「複合型都更」,他說都更型態不一定要全部拆光,「景觀可以協調,高高低低又何妨?」

都委會今天決議通過此案,但容積獎勵由78%調降至76%,實施者「森業營造」承諾,一切損失將由建商自行吸收,絕不會影響原地主權益,希望此案能在年底前動工,預計興建工期3年。

儘管如此,重建區內還有4.66戶的不同意戶,他們質疑,建商可圖利益高達40億以上,台北市長郝龍斌日前公開表示「此案不可逆,9月15日見真章」根本是護航。對此,建商僅說未來仍會持續與不同意戶溝通、協調,但若對方不願配合,最後只能透過公權力強制執行拆除,「畢竟所有能做的都做了!」

同意戶自救會長劉德玢表示,高達9成的住戶均同意都更,多數人依民主投票程序委任興建,如今審議通過,對居民而言仍只是一個開始,希望北市府能夠依法行政,讓他們早日回到期待10多年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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