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提案欲將鄉鎮市長改為官派,雖然該委員表示是個人提案,而非黨團或行政機關意見,但以作者身為屏東人又曾在非都會區從事公共事務及台北市議會法案工作多年經驗,認為此舉影響民主政治發展甚深,更關乎著縣區居民權益,非同小可,不可因噎廢食。若是為了地方更好,應該鼓勵學有專業的年輕人下鄉參選,淘汰不適合的人,創生地方新政治。以下作者就幾個觀點論述之。
首先,從縣民權益而論,鄉鎮市長為民選產生,四年一任,必須受選民託付以及面對代表會監督,為了連任會較貼近地方民意及向上級爭取建設,並能夠依地方特性施政,尤其是通常縣區的範圍廣大,城鄉差距嚴重,地區特色也較多元,若沒有鄉鎮市長層級的民選首長,恐怕難以照顧到地方需求;而官派區長比較適合資源多、差距小、地方特色較為平均的都會區,執行上級交付任務。從政治人才甄補的過程觀之,鄉鎮市長是培育政治行政人才的重要場域(村、里長並非行政首長),像是現任農委會主委林聰賢,過去也是從羅東鎮長當到宜蘭縣長,在到中央歷練;許多有地方行政首長經驗出身的閣揆和閣員,都硬是比學者或官僚出身的官員懂得施政「眉角」,民調也都比較高,若改為全面官派,不僅大幅限縮政治行政人才的培育管道,對民主政治及地方自治的發展也非好事。
總結而論,鄉鎮市長改為官派,縣區的施政可能會與民意有所落差,且公務員來當也不一定能解決貪贓枉法的問題,若是要改變以往地方政治弊端叢生的弊病,更好的解決辦法是找出好的人才來淘汰不好的人,讓地方政治正向循環。像是先前民進黨提出六都直轄市議員年輕人加權辦法,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但應該不只是在都會區,因為鄉下地方更需要改變,可以擴大範圍到鄉鎮市長及鄉鎮市民代表,鼓勵學有專業、對公共事務有熱誠,對故鄉發展有情感,價值理念良善的年輕人返鄉參選鄉鎮市長、代表,讓優秀的年輕人才在地方扎根,改善貪汙、賄選和敗壞選風的問題發生。
除了鼓勵年輕人返鄉參政,創生地方新政治風氣外,台灣鄉鎮市的區劃,亦可以適度改革,讓整體制度更完善。以作者所在的屏東縣為例,有全國最多的33個鄉鎮市,最大的屏東市有二十萬人口和最小霧台鄉僅有三千多人,雖然人口相差甚鉅,卻都有相同的行政組織,若可以將地區生活圈及特性類似的區域,整併成15個左右的鄉鎮市,不僅可以集中資源減少公帑浪費,還能讓鄉鎮市層級的政府更有效發揮功能,更符合自治精神,也一舉讓原本更深地固的地方派系及惡習重新洗牌,建立新的地方政治發展。
*作者為台北大學社會學碩士、屏東縣民、台北市議員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