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次長兼國家住都中心代理董事長花敬群日前表示,今年首季已完成發包15處社會住宅決標,預計第二季再啟動6千多戶招標,目標全年完成50案以上的社宅工程決標。更曾在立法院報告時表示,未來將以每年以1萬戶到1萬5千戶的速度興建社宅。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表示,目前營建業面臨嚴峻的工料雙缺(漲)問題,量體大、工期要求嚴格且預算有限的社宅興建工程,真能案案皆順利決標並如期完工嗎?恐怕要打一個大問號,且住都中心招標作法也引發疑慮。
住都中心決標公告上標示,「依本中心採購作業辦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未訂底價者,其標價合理,且在預算數額內,經評定最有利標後即予決標。」但「最有利標」存在嗎?觀察目前住都中心已公告的社宅新建統包工程決標案件卻發現,單一投標的情形頗為常見。
總計10件標案中,2件無廠商投標;7件僅一家廠商投標;1件由兩家廠商分標。唯一有3家廠商投標的,是高雄市左營興隆段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案。
公開招標目的之一即是藉由廠商間的良性競爭,為標案謀取最佳條件。故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住都中心的投標門檻著實有提高的空間,因投標即得標容易使甲方過於被動,當住都中心沒有籌碼和廠商談出更好的條件,又如何確保決標結果是「最有利標」?
對此,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建議,住都中心可針對得標廠商提供更具彈性的社宅完工時程,降低廠商因工資、材料上漲,無法如期完工遭罰款的情況,並以國家為後盾,釋出諸如稅率優惠等利多,雙管齊下提升廠商的投標意願。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強調,在各大工地大舉搶工的背景下,社宅因工資預算固定,工人更加難找,住都中心也不該一昧追求社宅興建的數量和速度,使「投標即得標」的情形不斷出現,重點應放在如何蓋出讓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都能在台灣宜居的高品質社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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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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