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慶富造船獵雷艦弊案,日前聲押慶富前執行長簡良鑑,未獲高雄地方法院准押,高雄地院並裁定300萬元交保;雄檢不服院方交保裁定,今(17)天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提出抗告,最快下週一有評議結果。
高檢10日傳喚簡良鑑,訊後認定簡良鑑對詐貸過程了解,檢方當庭逮捕並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聲請羈押,後經高雄地院開庭審理,認為無羈押必要,並裁定新台幣300萬元交保。法官規定簡良鑑每晚7點到8點間須至高雄市住家轄區派出所報到,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以防逃亡串證。簡良鑑是慶富案被檢方聲押的第一個被告,昨(16)晚簡也依規定出現在派出所簽到。
高雄高分院行政庭長涂裕斗今天下午也對外證實,雄檢不服簡良鑑獲高雄地院裁定300萬元交保,已經提出抗告案,該院已在下午完成分案。涂裕斗表示,因雄檢抗告的卷證內容相當多,承辦法官無法立即在今天完成評議。明、後兩天適逢週末假日,下週一到週三又有庭長受訓,為避免延誤抗告案的裁定時效,已要求二審同仁加班,最快可在下週一完成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