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科技業大戶在網路廣告市場獨霸,導致各國新聞媒體業蒙受收入損失等問題,澳洲政府也介入要求臉書等企業需付費給新聞媒體,我國政府應否仿照澳洲也介入引發關注。 曾任媒體工作者的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強調,她要提醒行政機關,「這件事情不僅是公平會單一機關的責任,NCC與經濟部都要一同協助他們將媒體議價帶入台灣」。
公平會昨(13日)召開「數位平台、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爭議座談會」,邀台灣報業商業同業公會、雜誌同業公會、北市媒體廣告商協會、台灣微軟、雅虎資訊等,其他行政部門則有文化部、國發會、經濟部等單位與會,並就外國的案例,討論Google和臉書使用新聞媒體資訊及內容、收費方式進行討論。
網路平台盜取新聞媒體培訓記者成果
現場媒體業認為,政府應仿照澳洲政府介入,要Google、臉書公開演算法,紙媒收入因數位媒體的發展下滑,相關業者在使用新聞原生媒體資訊時,應朝收費模式發展。
林楚茵認為,歐盟《著作權指令》修正以及澳洲《媒體議價法》立法,是一盞帶給新聞媒體業者及工作者的明燈,像是在座談會中,與會人員大多同意政府適時地介入,才得以讓媒體跟網路科技巨擘有協商的依據,透過合理地協助,才能讓雙方可以互相扶持,一同茁壯。
林楚茵指出,新聞媒體產業普遍認同網路科技巨擘平台嚴重影響新聞產製,許多網路平台藉由分享新聞增加觸及率以賺取廣告利潤,卻完全沒有將所得成果分享給辛苦製作新聞的媒體,且部分網路科技巨擘還會採用不透明的演算法影響新聞傳播,收取不知為何計價也看不到效益的上架費用,或是用極低成本取得新聞產製業者辛苦結晶。
林楚茵感慨地說,一位記者的背後,是每一家媒體工作者花費時間、金錢及人力辛苦培育出來的,不是從校園進入媒體職場後就不需再訓練,許許多多採訪技巧、事件敏感度以及採訪倫理都是在進入職場後,由新聞台、報社或電子媒體訓練而成,為何新聞媒體要無償提供給網路科技巨擘他們一點一滴所栽培、所產製的成果?
點名NCC與經濟部應協助公平會
林楚茵表示,她也曾參與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召開的「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討論,對於這項議題未來該如推動,將會邀請相關業者、團體以及學者,就現有的《公平交易法》或《著作權法》進行檢討修正,如有必要也會提出一部全新的法案,保障雙方的權益。
最後,林楚茵指出,公平會這次主動召開座談會,肯定他們勇於任事的態度,但也要提醒,這件事情不僅是公平會單一機關的責任,NCC與經濟部都要一同協助他們將媒體議價帶入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