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魏希聖表示,目前通過的《重點領域條例》中,可以看出學生參與程度非常低,各階段會議中,研究生代表幾乎都只有一席,質疑是否會剝奪學生的參與空間?
魏希聖強調,過去的產學合作案例中,可以看到學生為了達到畢業條件,無法拒絕各種合作,畢業條件對學生是非常大的威脅,且重點領域學院迴避許多現行法規,未來學生如果權益受損,是否有申訴機制、要如何保障權益?
重點領域採「沙盒作法」 但封閉性、邊界仍無清楚界定
政治大學社會系教授黃厚銘表示,過去大學人事聘任是三級三審,但重點領域學院的人事,等於是院內一級一審,招生、學制也都由學院自行規定,校務會議只有在設立或者停辦學院時,才有被動的審議權,且若學院停辦,大學還須接收學院的師資跟學生,除了衝擊大學體制,也會影響既有學生權益。
黃厚銘指出,重點領域學院目前是採取沙盒作法,此做法來自資安領域,是在電腦裡設置封閉系統,系統裡的裡面測試,不會影響整個電腦系統,有封閉性、會把邊界界定清楚,但目前設置學院會用到大學資源,《重點領域條例》對所謂封閉性、邊界並沒有足夠清楚的界定。
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系教授黃涵榆則呼籲,既然都可以退回《兩岸服貿條例》,《重點領域條例》也該在程序不正義的狀況下退回,好好回到民主層面協商、提出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