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口試委員。
2011年,倫敦政經學院賣博士學位給格達費兒子的調查報告中,有揭露其兩位博士論文口試委員。但是,倫敦大學卻以個人隱私為由,不公開「三位」授予蔡英文1.5個博士的口試委員。問題是,蔡英文自己難道不知道她自己的口試委員是誰嗎?蔡英文自己可以公布啊!尤其,彭文正已經公布他的博士論文口試委員了。蔡英文必須提出證據,並且依據學術準則,反覆驗證為真。
第五,1983年,博士論文口試時的入出境紀錄。
入出境紀錄是檢驗國外學歷真偽的基礎證據,所以,是絕對必要的證據。尤其,蔡英文指導的第一位碩士生林桓,在碩士論文上表示他是1984年春通過碩士論文口試,那麼,蔡英文至少在1983年第一學期就在東吳大學法律系任教了。但是,蔡英文說她1983年10月,博士論文口試。蔡英文到底1983年人在哪裡?在台灣?還是在英國?蔡英文必須提出證據,並且依據學術準則,反覆驗證為真。
林環牆和彭文正雖然都只是1個博士,不如蔡英文是1.5個博士,不過,以上五項都可以輕鬆提出證據,並且依據學術準則,反覆驗證為真。其實,任何一位真博士都可以。但是,宣稱自己是倫敦政經學院法律系的1.5個博士的蔡英文,迄今提不出依據學術準則,可以反覆驗證為真的證據,就無法讓人相信她是真博士。
蔡英文身為總統,有義務儘速主動針對上述五項釋疑,提出證據,讓全民依據學術準則,反覆驗證其為真博士,才是真博士。
*作者為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