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2016年9月受邀到東吳大學演講,過程中提到2015年馬習會前,兩岸在磋商會議上決定雙方互不稱官銜、只稱先生,並要將馬習會細節告知美方等事情。律師黃帝穎認為馬英九是洩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利益,提告馬英九涉犯《刑法》洩密罪。但台北地檢署22日指出,馬英九演講時說的內容不構成洩密罪,因此處分不起訴。
馬英九在2015年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以兩岸領導人的身分在新加坡會面,馬英九去年在東吳「嚴家淦法學講座」上談到此事時,提到馬習會事前磋商會議時,1分鐘內就決定雙方不稱官銜,而是互稱先生,雙方也相互提醒要告知美國。
但黃帝穎認為,陸委會聲稱馬習會被核定為國家機密,但馬英九卻在演講時拿來炫耀、說嘴,馬談及的馬習會內容,已嚴重傷害台美互信關係,嚴重傷害國家利益,顯然涉及刑法洩密罪。
檢方傳訊陸委會官員,官員指出馬習會籌備過程確屬機密,但雙方領導人互稱先生及事前通知美方一事,並不是機密,而且在馬習會前的記者會,已公開揭露。
北檢調閱當時有關馬習會的新聞報導,總統府和國台辦的記者會的確都提到雙方將以領導人的身分會面,並互稱先生,因此北檢認為馬英九並未逾越當時記者會的內容,不構成洩密罪,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