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報導:2019年11月一位彰化退休員警黃錫富因反對年金改革,在員林要對總統車隊鳴笛抗議,遭警方包圍、推擠,警方以員警遭推倒受傷為由,控黃男妨害公務與傷害罪。法官審判時發現,分局長洪文宏指示現場員警被推擠就順勢跌倒,直接用現行犯逮捕,等同「碰瓷」、陷人入罪。彰化地院以警方碰瓷辦案,判決無罪。警政署也將已升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的洪文宏,改調保二總隊非主管職的秘書。
但這樣就可以了嗎?一個分局長會「主動」命令員警碰瓷、入民於罪,這是過去的慣例?還是上級的指示?不論是前者或後者,上上級(即蔡英文)事後或現在總應該知道了吧?沒有震怒,沒有表態,就是姑息,就是默許。這次是法官明察秋毫還給人民公道,下次如果國家機器再縝密一些,不留下物證,那無辜人民豈不是又要遭殃!
事實上,在年金改革的過程中,筆者對反年改團體、個人的抗議方式有些感冒,但我絕對支持他們有抗議的權利!只是萬萬沒想到,民進黨執政下的今天,員警在處理陳抗事件,竟然還是用「假摔—現場逮補」的碰瓷法!遭誣陷的退警黃錫富說,該事件後,只要蔡英文到彰化,他家門口就出現一堆警察,還告知他不能出門,搞到他現在已經在看精神科了。這是號稱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的台灣嗎?真是何等的悲哀啊。
這事件讓人想到台灣解嚴後第一起造成警民衝突的大規模社會群眾運動,1988年的「520農民運動」。其中一位受刑人邱煌生說,520那天他只受託從雲林載大白菜到台北抗議,但是警方卻以在現場撿拾的二十餘袋石頭、磚塊、鐵條,指控這些都是從車上拿出來的,因而控告他受人囑咐從雲林撿拾石頭、磚塊運到台北,在520遊行當天作為攻擊武器,最後因為這樣坐了一年多的牢。
事件中,「石頭預謀」變成羅生門。後來由11名教授組成調查團,提出「520事件調查報告書」,認為林國華等人並無暴力預謀意向,反駁檢調對民眾預謀暴力的指控。2018年520三十週年時,時任農委會副主委的陳吉仲還允諾要請促轉會平反。
藍營執政,國家機器犯錯,綠營及學者大聲疾呼、同聲平反。但,台灣的民主已經往前邁進三十年後的今天,綠營執政,國家機器卻仍然用同樣的奧步對付人民,這是蔡英文和民進黨的恥辱!更不幸的,這件國家機器構陷人民的大事,媒體幾乎都是「一日新聞」,評論者也少。令人感嘆的是,過去相對比較關心人權議題的民進黨,執政後侵害人權的行為,原更應該被譴責。但,那些支持綠營的本土社團、「正義」之士竟都選擇默不吭聲,偏綠媒體、名嘴更是刻意忽略此一事件,而沒用的在野黨,也只是叫幾聲就結束了。想想,如果這是發生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民進黨會如何抗議、撻伐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