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生組織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在26日公民廣場的衝突中,被警方以「襲警罪」逮捕,年僅17歲的他已經被羈留兩天,當局仍拒絕釋放。黃之鋒父母28日發表公開信,並在政總集會台上宣讀,當讀到「為之鋒感到非常驕傲」,獲全場掌聲,並高呼「釋放黃之鋒」。
(維基百科)
黃之鋒1996年出生於香港,患有讀寫障礙,黃之鋒自幼便開始參與社會運動。黃之鋒畢業於匯基書院。2011年5月29日,黃之鋒與另一名同校中學生林朗彥成立學生組織學民思潮。2014年8月,黃之鋒獲香港公開大學取錄,修讀社會科學榮譽學士(政治及公共行政)。
公開信全文:
今晚我們孩子之鋒的律師告知我們,之鋒需要在警署度過他第2個被羈留的晚上。
之鋒已經被羈留超過25小時,但警方仍然拒絕就他被釋放的時間,定一個確實的答案。
之鋒的律師告知我們,有鑑於他所面對的控罪,他的年紀及他從無任何刑事紀錄,之鋒被警方持續羈留是毫無法律理由。
由此,我們認為對於之鋒被持續羈留是出於政治原因,甚至是政治逼害。
我們從小教導之鋒成為一個體恤人,關懷人,有原則和忠誠的人。我們對於之鋒為使香港能成為一個更美好的地方,為他的那一代及我們這一代所作的所有事感到非常驕傲。
我們非常愛護之鋒,亦要求警方停止濫用他們的權力,立刻釋放我們只有17歲的孩子之鋒。
之鋒爸爸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