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文章隨後講述了這次鄭爽涉嫌偷逃稅與范冰冰案的不同之處,指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片酬涉及的4800萬元究竟是打到公司賬戶,還是鄭爽的個人賬戶,若為個人賬戶,則除了企業所得稅外,還需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另一個更大的問題在於鄭爽通過"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的相關操作。根據爆料,鄭爽與《倩女幽魂》片方簽訂了片酬為4800萬的"陽合同"。同時,片方將剩余的近1.12億元以增資形式注入劉豔(鄭爽母親)實控的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其中888.88萬元作為增加公司注冊資本,其余10311.12萬元作為資本公積金,以此作為"陰合同"。"按照爆料提及的方式,鄭爽通過拆分收入、注資的方式,不僅逃避了影視行業的限薪令,還將個稅轉化成稅率極低的印花稅。"
目前,該事件將會如何發酵、是否會引發新一輪的中國影視圈"地震",尚不可知。
4月29日上午,當事人鄭爽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稱, "我願意接受並配合一切調查,結果會公布於眾,感謝大家關注 "。
(來源:財新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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