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聖問,在蔡英文這本博士論文之前,國圖是否典藏過以個人名義送給國圖的博士論文?陳學聖說,他曾經向國圖洽詢,2019年11月28日之前的10年內,若有國外學校的博論要送國圖典藏,需滿足2個要件,包含個人同意、且要有學校官方證明,如果只是個人提供,該書籍只能放在圖書類(book),不能放在論文類,蔡英文的這本論文在沒有校方官方證明的情況下,是否「空前絕後」地收錄進了國圖的論文系統?蔡英文指,這是老問題,且2年前沒有答案。
林騰鷂則援引法律指出,根據《學位授予法》第16條明文規定,取得博碩士學位,應將其論文書面報告等「經由學校」以文件或其它方式,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何以在沒有經過學校的方式下,可以把博士論文送到國圖以論文典藏?這違反《學位授予法》。
國家圖書館館藏組主任周倩如則回應,國外學校論文也在館藏徵集的範圍,早期有個人名義贈送作國圖典藏,多以紙本為主,後來才有電子檔,但紙本編目時以圖書來編,不會放在論文專區;電子檔則是如同蔡英文的博士論文電子檔,則是暫時放在「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楊承亮則問,蔡英文提供電子檔時,是否有簽結保證真實性的切結書?國圖知識服務組助理編輯王宏德回應,他們只有收「授權書」,沒有要求負擔法律責任。林騰鷂向國圖2位代表建議,國圖應回去再開會討論,將這些個人提供的論文改列在一般圖書,不該分在論文類,否則可能會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