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4月19日(2021)審查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教育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並備詢。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質詢時認為:全國六成多的學生在私校,若私校退場勢必帶來很嚴重的問題。對此,潘部長特別強調:教育部每年補助學校、鼓勵辦學,目的是讓學校提出好的教育品質,讓學生受益,如果學校已經沒有學生,不能稱之為學校,所以,如果學校吸引不了學生入學,還勉強維持它的存在,這是對不起學生,要趕快支持「退場條例」,讓已經沒辦法繼續維持辦學的學校快速退場,而非用苟延殘喘的方式,影響更多年輕學生的受教權利。
此話一出,似乎我們都感受到潘部長對私校學生的關愛之心。但這真的是出自部長的肺腑之言嗎?如果教育部真的那麼注重學生的受教權,那麼過去這二十年來的高教沈淪亂象,教育部又在哪裡呢?筆者不禁以小人之心度部長之腹,大膽地指出:或許潘部長的真正重點是在「退場條例」啊,哪裡是真的為學生著想呢?!
話說自2017年教育部提出首版私校退場條例但立法院未審議以來,私場退場議題就不斷在台灣的各私校裡流傳。去年(2020)教育部再提出新版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但是這已經是繼國際商業專科學校(1990)、高鳯數位內容學院(2014)、永達技術學院(2014)、中信金融管理學院(2015)、高美醫護管理專科學校(2018)、亞太創意技術學院(2019)、南榮科技大學(2019)、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2020)、康寧大學(2020)等9所大專校院停招之後的事了。今年再添台灣觀光學院(2021)及最近被教育部勒令停招的和春技術學院(2021),依此趨勢看來,恐怕再過幾年,就算私校退場條例一直未過,大概也不需要了,如同輔仁大學戴芬教授在<私校退場,犧牲教師勞動權>中所言:私校退場是一個冗長的教育慢性死亡過程。
當然,上述已退場或正在退場的學校,有些是看趨勢不佳而自動向教育申請停招、有些甚至不顧教育部而自行宣佈停辦,有些則是早已無心辦學而被教育部勒令停招。以最近的和春科技大學為例,它在2015年就被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學校,2017年再爆發以百餘位原住民充當「人頭學生」,向教育部詐領上千萬元學雜費補助款,經三年來的查核確定這批「幽靈學生」根本不存在,於是教育部於今年2月發函要求和春技術學院110學年起全面停招(當然,校方需提報停招計畫,確保現有688名學生的權益)。
如此雷厲風行地斷然處置無良私校,看似大快人心,也符合了潘部長所說「讓已經沒辦法繼續維持辦學的學校快速退場」的立場。但事實真是這樣嗎?其實,筆者猜想的是:當和春技術學院收到這紙停招公函時,真正鬆一口氣高興的應該是和春的董事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