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9日接受網路媒體專訪時指出,「吹哨者」制度將納入銀行業的「內稽內控」辦法,只要金融業一違反,就可以引用《銀行法》61之1條的「帝王條款」開罰,這讓監理機關權力相對比較大。顧立雄也說,在法治面上必需要給吹哨者一個適當的保障。
顧立雄表示,昨天已經批了「內稽內控辦法」,這部分還包括須有獨立法尊,要有資安的專責單位,外加吹哨者,未來會請銀行局召開公聽會討論。
顧立雄說,吹哨者制度將納入銀行業的「內稽內控」辦法,雖不到法令的層級,但對銀行業來說,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制約,未來金融業如果違法,金管會可以引用《銀行法》61之1條,有礙健全之虞的「帝王條款」開罰,提高監理強度及對吹哨者的保護。
顧立雄說,關於吹哨者有兩大部分,一是個案要保護這些人,二是通案要建立相關法制。顧立雄也坦言,吹哨者總是處境艱難,一旦在企業內做了吹哨者動作,雙方雇傭和信賴關係很難維持,但法治面一定要先走一步,必須要吹哨者給一個適當的保障。